深圳市民政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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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
经调查,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金会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报送2024、2025年度工作报告,连续2年不接受年度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基金会)》(粤民规字〔2022〕4号)第8项的规定,我局对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提请税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所享受的税收减免。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拟将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送达文书,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通过深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公告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事先告知书》。请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绿景NEO大厦B座7楼执法监督处724
联系电话:0755-82641740
附件:深圳市牵手慈善基金会等13家基金会具体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