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对深圳市婚庆同业公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16:28
打印
发布时间:2025-11-18 16:28
打印
经查,深圳市婚庆同业公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335080831B)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20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填报2021年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报送社会组织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报送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连续超过3年不在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深圳市民政局的监督检查,无违法所得。
该公会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以及第六款和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现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行业协会)》(深民规〔2025〕2号)第3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公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