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七部门联合印发行动方案 明年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06-13 09:23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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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政法委以及省文明办、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妇联7部门联合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明确到2019年底,全省60%的村(社区)修订完善具有依法保障、自我约束作用且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村(社区)全覆盖,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时代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方案》包括了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内容、修订程序和监督落实三大主要任务。要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要合法、务实、管用、全面,一般要涵盖倡导类、权益保障类和约束类三方面。

  《方案》明确,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程序,必须遵循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步骤。突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协调贯穿修订全过程。组织群众广泛协商,并依法召开村(居)民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和民主表决。

  《方案》特别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将其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重点内容,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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