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度购买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3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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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针对特殊群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聚焦于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有就业意向和就业能力的受助对象的就业难题,发挥专业优势打造示范性“就业驿站”。依托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现有场地与服务基础,整合中低端岗位资源、基础技能培训资源及劳动权益保障资源,通过专业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帮助被救助对象缓解心理困境、突破就业壁垒,实现就近、稳定就业,同时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受助对象就业帮扶服务模式”,助力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向特殊群体延伸覆盖。
(一)采购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就业驿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费用:19.38万元/年,作为投标报价的上限。
(四)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五)支付方式:项目款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第二期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二、项目内容
负责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就业驿站的全面专业化运营,以深圳市救助站内受助对象为核心服务群体,提供精准、闭环的就业帮扶服务。具体内容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驿站专业化运营与维护
1.场地改造与布置:根据采购人确认的方案,对指定场地进行标准化改造与功能分区布置并配备相应设施。
2.日常运营管理:负责驿站的日常开放、秩序维护。
(二)岗位资源开发与适配筛选
1.岗位资源开发:积极开发与受助对象相匹配的岗位。
2.岗位信息审核与入库:对收集的岗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3.岗位动态更新与推送:岗位信息每两周至少更新1次。
(三)受助对象建档与精准服务
1.建档立卡:为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受助对象建立“一人一档”就业服务电子台账。
2.提供“一站式”服务:在服务窗口为受助对象提供接待登记、政策解答、自助设备使用指导等服务。
(四)基础技能与就业指导活动开展
1.组织基础技能培训:策划并组织实施针对性的基础技能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2.开展就业指导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就业指导或社工辅导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时间
2026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1)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项目期满后承诺针对项目问题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服务承诺函。
(7)项目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应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须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加盖骑缝章,将六份投标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提供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整套材料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共六份须于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16时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1楼103办公室。联系人:张科,联系电话:82450911。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在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所有。
附件:1.评分标准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