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吉田墓园安葬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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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平、公开、公正,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现就吉田墓园安葬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吉田墓园安葬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内容:
(一)项目需求: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拟公开遴选一家专业机构负责本单位此次安葬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工作内容:
(三)工作内容:1.打开墓穴2.抬开石板3.凿开水泥面4.挖土5.凿开墓穴砖块6.清理墓穴7.放置骨灰8.封墓穴砖块9.回填土10.水泥浇筑11.水泥铺置石板12.水泥修饰墓碑周边。含人工、水泥、沙、砖等。
(四)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或完成全部安葬服务金额为止。
(五)项目预算:
1.投标控制价:2.8万元。
2.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完成后,据实结算。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止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附件3,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信息,未提供或所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投标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函到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理投标报名手续。(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
2.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日9:00-12: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3.地点: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吉田墓园业务厅(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3031号)
4.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5-89570408
六、现场踏勘
服务场地为吉田墓园,安葬过程将受场地条件限制;踏勘时间:2025年8月18日9:00-16:00,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0755-89570408。
七、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与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4.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5.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6.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各1份,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于投标截止时间时前(节假日除外)送至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吉田墓园业务厅。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1.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本次询价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在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