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关于安全生产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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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平、公开、公正,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现就安全生产顾问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全生产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内容
(一)项目需求: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拟公开遴选一家专业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健全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
2.协助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协助做好全年的各种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内容。
3.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正式聘任员工,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与本项目相关(安全类、应急类或安全工程)的管理经验。
4.组织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含清明节前和春节前检查活动),对消防(灭火器、消防栓等)、危化、电气设备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形成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书面报告。
5.开展一年两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清明节前和春节前)和两次森林火灾大检查,并针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报告协助落实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资料档案的归档管理。上级有关单位及特殊要求的安全生产检查,应予参加,并协助落实整改。
6.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项知识培训、四次应急演练宣教活动并形成书面报告(不含清明节前和春节前的消防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
7.清明节前和春节前各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提供应急方案。
8.每月一次对全单位安全生产资料档案进行梳理,查漏补缺。
9.年终提供安全生产顾问总结。
(三)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第一年中标服务期限)。
(四)项目预算:
1.投标控制价:11.8万元。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方提供有效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2)在合同结束服务任务完成后,中标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止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附件3,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信息,未提供或所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投标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函到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理投标报名手续。(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日9:00-12: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3.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755-28755134。
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与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表(投标单位自行报价);
8.服务方案;
9.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11.服务承诺函、违约承诺;
12.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13.投标人经营范围;
14.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5.履约评价情况;
16.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
1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附件3);
1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各1份,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16时(节假日除外)前送至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楼综合楼A楼203室。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投标单位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综合评分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