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监督

发布时间:2024-05-24 18:06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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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不服本单位行政执法决定,可在收到行政执法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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