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2019年新媒体运营管理项目的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9-01-2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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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局社会组织管理新媒体宣传工作,依托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发布和监督管理,加强政社联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互动传播效应搭建社会组织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平台,我局拟启动“2019年新媒体运营管理项目”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一家专业机构负责新媒体宣传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19年新媒体运营管理项目
2.项目目标:
(1)负责“深圳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订阅号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微信公众平台功能模块开发、信息采编、图文制作、日常维护及平台推广等。
(2)负责《深圳社会组织观察》电子杂志常规运营管理,主要包括选题规划、内容编辑、版面设计、内容发布和宣传推广等。
二、项目内容
1.“深圳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订阅号运营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相关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依托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后台的自定义微信菜单设计、基本的消息接收回复、图文信息编辑等功能,推送政务发布及资讯信息。
(2)完善业务受理、咨询投诉、社会组织名录查询等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每个工作日发布一次推送信息,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4)“深圳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平台是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定的唯一信息发布微信平台,通过活动宣传、资源引流等方式提高受众关注量和关注度,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辐射力。
(5)推广内容包括分析解读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意见、规定、办法等信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及行业内的动态新闻资讯等。
(6)安排1名专职人员驻社管局,具体负责“深圳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订阅号的信息采编、图文制作、日常维护等工作。
2.《深圳社会组织观察》电子杂志运营管理要求:
(1)办刊宗旨为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启动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反映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实践,展示我市社会组织风采,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2)电子杂志为4期,内容为每期48P左右。
(3)电子杂志栏目设置包括但不局限于要闻精编、热点聚焦、高端访谈、采风鹏城、基层党建、政府公告等内容。
(4)负责《深圳社会组织观察》电子杂志的宣传和推广。
(5)安排1名专职人员常驻社管局负责电子杂志的内容采编,并按需求配置相关的美编及软件人员。
(6)协助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要求
1.“深圳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订阅号服务期限为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共11个月。
2.《深圳社会组织观察》电子杂志为4期,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本项目服务费用为33.0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由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内容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四、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日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3室。联系人:蔡绮琪;联系电话:25832745;传真:25832182。
六、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 投标报价经费预算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5.其他相关资料(见评标信息)。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其中材3、4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加盖骑缝章。)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上午9:30-10:00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10:00。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楼视频会议室。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评分指标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规则 |
一 | 投标报价部分(20分) | 投标报价 | 2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
二 | 技术论证部分(40分) | 项目认识及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10 | 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情况、对该项目中存在特殊性认识的全面性、针对性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提出相应措施。 |
分档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
整体方案 | 10 | 对本项目目标和内容的理解,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要求给出完整合理可行的整体方案。 | ||
分档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
项目组织实施及质量保证 | 10 | 全面响应项目组织实施中项目管理及满足项目实施所需具备的人员团队要求,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清晰且合理可行。 | ||
1.对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项目团队、质量、进度方面的要求,提出清晰且合理可行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
2.有完善的质量保证计划。 | ||||
分档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中得4分,差得0分。 |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跟进 | 5 | 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横向对比。 | ||
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得0分。 | ||||
违约承诺 | 5 | 违约承诺合理、可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得0分。 | ||
三 | 商务实力部分(40分) | 投标人业务情况 | 5 | 根据投标人业务范围,结合本项目进行横向对比。 |
分档评分:优:5分;良:3分;中1分;评价为0分。 |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 6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 | ||
1、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2分; | ||||
2、具有职称证书得2分; | ||||
3、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得2分。 | ||||
备注: | ||||
1、项目管理经验证明(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通过投标人参保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保部门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相关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未提供证明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 ||||
拟安排的项目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8 | 安排至少4名项目成员,其中责任编辑1名,编辑2名(需派驻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美编1名。提供项目成员近六个月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 | ||
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人得2分,满分8分。 | ||||
备注:提供投标截止日六个月的通过投标人参保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相关学历证书,未提供证明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 ||||
服务经验 | 10 | 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近三年内曾承接过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类似项目案例的,每个案例得2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 | ||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未提供得0分。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甲乙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委托金额及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等关键信息。 | ||||
服务网点 | 3 |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备注:(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报价合理性 | 5 | 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1分,差得0分。 | ||
诚信情况 | 3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
根据综合得分,对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如本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分高者优先。
八、其他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
一、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二、具备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五、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六、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七、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需求,我单位承诺按时递交标书。
八、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项目名称:XXXX
承诺投标人:XXXX(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XXXX
联系电话(手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