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5 09:19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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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为维护市救助管理站的合法权益,保障有关业务的顺利开展,拟采购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服务时间:合同意向3年,实行1年1签;

  2.服务费用:预算金额8万元/年。

  二、项目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为市救助管理站的合法合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

  2.草拟、审查、修改市救助管理站日常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书;

  3.应邀列席市救助管理站有关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4.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5.受托以市救助管理站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甲方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6.定期交流(每月2次),对市救助管理站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配合市救助管理站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单位及行业管理,应急情况时应能立即响应;

  7.建立本单位合同审查、管理机制;

  8.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住所地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营业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6日至8月1日下午4时。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方案和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4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须于2019年8月1日下午4:00前送至市救助管理站行政楼1楼105室。

  联系人:徐国辉,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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