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关于购买劳务派遣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7 15:00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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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养老护理院关于购买劳务派遣项目

  二、财政预算限额:12万元/人/年

  三、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本服务项目须配备财务部会计人员一名。

  四、服务岗位职责与要求

  岗位名称:会计人员

  岗位职责:协助本单位财务人员完成账套建立及日常记账工作;协助完成决算报告并编报单位财务报表以及其他相关财务工作等。

  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并取得相应会计专业证书;熟练计算机操作,能灵活运用日常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有事业单位记账经验或相关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项目服务要求

  (一)中标单位须保证劳务外包人员的延续性,人员聘用至少半年以上。

  (二)中标单位须负责派驻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派驻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派驻的工作人员服从我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我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三)中标单位须为派驻的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及补充工伤保险的购买,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补助金。

  (四)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我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劳务外包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我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外包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外包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种类。

  (五)工作时间:劳务外包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轮休时间由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六)服务责任:因派驻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派驻的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中标单位挪用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社会保险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我单位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七)在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所派驻的劳务外包人员必须服从我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我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劳务外包人员。

  (八)中标单位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要求

  (一)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我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遣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我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如扣除不足,我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二)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劳务人员须得到我单位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三)中标单位负责承担与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

  (四)中标单位须配合我单位妥善处置因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导致的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五)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及个人。否则,我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六)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一签。

  七、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具备人力资源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

  (二)属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市本级2018—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预选供应商范围。

  (三)投标人住所地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营业场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投标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9月9日17:00前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七路与龙苑路交汇口56号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3824314380。

  九、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三)、(八)、(九)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件(如无备注经营范围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查)。

  (六)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人力资源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劳务派遣服务预选供应商”资格,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八)投标方案及报价单。

  十、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

  开标地址:深圳市养老护理院三楼会议室。

  十一、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养老护理院

  2019年8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