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及新闻舆论工作研讨会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9 11:03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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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为:深圳市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及新闻舆论工作研讨会

  1.会议时间:2019年10月中旬。

  2.会议对象:市、区、街道三级民政部门信息员。

  3.培训内容:

  (1)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指引;

  (3)原创性新闻采写与发布要求;

  (4)媒体智能化发展趋势;

  (5)舆情监控与引导方法。

  4.会议人数:参会人员95人。若少于95人按照实际参会人数支付费用,以签到表实际签到人数为支付依据。

  5.会议师资:

  (1)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有关领导;

  (2)主流媒体资深采编人员;

  (3)高校新闻专业专家学者;

  6.会议方式:大型讲座、小班授课、互动沙龙等多种授课方式。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社会组织需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具备开展专题会议、培训活动的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验收

  1.本招标需求所列工作,应在2019年10月中旬全部完成;

  2.会议完成后需提供以下文件作为验收资料:会议方案、会议课件、会议费用签收表、会议现场文字记录和影视资料等必须进行电子和纸质双重归档,在项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并移交给甲方。

  3.会议师资变动率低于25%。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费用为10.45万元人民币以内。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3.投标人中标后需负责人与我局具体商定会议安排。

  4.投标人中标后会议现场需安排至少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签到、资料发放、场面调度工作。

  5.投标人中标后会议现场需安排文字记录及影像记录。

  6.投标人中标后会议现场需发放会议意见反馈表,并回收。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方式: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下午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320室。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25832454。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任何形式的报名文件。

  六、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投标单位独立法人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会议项目报价单

  5.会议服务方案(方案必须包含的内容有:对项目的理解、会议工作方案、项目实施和管理方案、会议师资力量、技术服务能力、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同类项目经验等信息)

  6.书面承诺书(就资质要求出具书面承诺书)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票决法,确定得票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拟成交供应商。如得票靠前的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的后续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