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巅峰越野跑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警告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6 15:31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6-10-26 15:31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经调查,深圳市巅峰越野跑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向我局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社会团体)》(粤民规字〔2022〕4号)第4项规定,深圳市民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深圳市巅峰越野跑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警告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巅峰越野跑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深圳市巅峰越野跑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