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5 16:14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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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等5家社会团体:

  经调查,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3264997535)、深圳市古琴文化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3578879355)、深圳市绿道健身运动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MJL178068K)、深圳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088261116Q)、深圳市城市照明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0C17557275G)等5家社会团体为在我局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向我局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社会团体)》(粤民规字〔2022〕4号)第4项规定,我局拟对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等5家社会团体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等5家社会团体送达文书,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通过深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等5家社会团体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请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等5家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等5家社会团体有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深圳市阳光轮滑协会等5家社会团体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南大道6011号绿景NEO大厦B座720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绿景NEO大厦B座720室

  联系电话:0755-258327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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