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09:44
打印
发布时间:2026-02-26 09:44
打印
2025年,深圳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共开展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5次,深入学习多部重要党内法规。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中心工作,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3.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局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
(二)锚定立法攻坚,进一步完善民政法规体系
1.加速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与民政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市司法局等单位沟通汇报,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5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结合《殡葬管理条例》的具体修订情况,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探索“小切口”立法,已形成初稿。
2.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为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对《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开展民政领域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重点围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竞争、细化投资融资制度措施规定、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制度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的相关规定,对民政领域4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规章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规范决策程序,健全依法行政体系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对《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合法性审查。局法律顾问审查重要合同60份,参与专题法律事务讨论33次。
2.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规范文件制定流程,对《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清理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社会信用等内容,对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开展专项清理。2025年,共出台1个规范性文件,延长3个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5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个。
3.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双重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招标采购文件等进行双重审查。全年共对1项法规、4个规范性文件、7个政策措施,63个招标采购文件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4.全面开展法制审核工作。重点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规、自由裁量”四大核心要素开展法制审核,确保“同案同罚、过罚相当”,有效减少执法争议。全年共对74个执法案件、2个撤销行政许可案件开展法制审核。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落实23项重点任务,在广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121项,100%实现网上办理;85个依申请办理事项中,59个实现即来即办(占比69.41%),76个实现零次跑动(占比89.41%),46项办理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并实现免提交功能;34个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比例提高至92.08%。加强与人社、医保、教育、住建、残联等部门的协同合作,主动发现困弱群体的需求,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
2.强化数据共享。依托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做好目录管理、申请审核、数据回流等工作。编制民政部门政务数据目录共177项,覆盖民政领域各项业务。96项共享数据纳入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提供免费下载和接口调用服务。
3.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建成投产“一中心、二支撑、三体系、四平台”。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整合视频会议、辅助决策分析、运行调度、视频监控联网等4个系统,实现民政业务“可视化监管、数据化决策”。数据支撑平台归集全领域民政数据,构建统一数据资源池,支撑民政部、省民政厅及全市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同步支撑民政业务系统数据治理及共享。应用支撑平台涵盖28项子系统,包括政务门户(PC+移动端)、智能网关、电子证照、印章等基础工具,以及图片识别、智能应答等智能服务。三大保障体系已编制47份标准规范文件。四大业务平台聚焦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结婚登记、科技寻亲等核心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民政业务在资金、服务质量、政策合规、安全生产、风险运行、信用建设、信息化等领域全流程追溯。
(五)强化规范执法,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力
1.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印发《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正性。二是以“随信综合查”模式推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市场监管、教育、消防、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对市级有关机构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联合检查对象数量较2024年增长15%。三是创新开展非现场检查,优化检查方式和流程。
2.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聚焦殡葬、慈善、行业协会等重点领域,全年立案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75宗,取缔非法组织8家;报送的“高校校友湾区大联盟”案例,被民政部、省民政厅采纳为全国及全省典型案例,并获得央视等中央媒体集中报道;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1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联合检查比例提升33.33%,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行政执法案件85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64宗、行政检查案件21宗,5宗案卷接受评查。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开展民政业务专业知识考试,36名在编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成功举办深圳民政“沙场秋点兵——岗位大练兵”行政执法能力竞赛。
(六)坚持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约2538条,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4件,其中市民主动撤销16件,依法依规按时办结18件。推出“基层服务立码办清单”便民栏目,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
2.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开展专项视察、调研、座谈等各类活动15场次,覆盖养老事业与产业、困弱群体帮扶、救助管理等民政重点领域。承办市人大建议46件(主办26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按时签收率、答复率、主办件评价满意率均达100%。
(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309件,均依法导入法定途径以及相应程序进行办理,切实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整体部署要求,用法治手段从源头化解群众纠纷,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显著,全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按时答复,无行政诉讼案件。
3.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将社会组织矛盾调解向劳动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等领域拓展,构建“一站式受理、分级调处、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市、区、街道三级调解网络。2025年调解矛盾纠纷49959例,为7760家企业、40068名群众化解矛盾,涉及金额达11.51亿元。
(八)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面落实民政普法责任制
制定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方案,开展2场法治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1次,干部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创新打造“智慧e+”菜单式关爱服务项目,在集中辅导和个案干预中融入未保法宣传,开展活动超800场,直接服务群众超1.1万人次,受益超5万人次。开展“婚姻+”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婚俗文明。开展10场“智慧助老”示范培训,累计544名老年人参与。
(九)筑牢安全防线,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全面提升
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抓落实的应急管理网络。围绕12大重点领域,系统排查梳理出275条风险隐患,坚持“一隐患一方案”,通过动态监管、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筑牢民政领域安全防线。结合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领域火灾应急预案及指引,组织开展安全培训116场次、常规演练49场次、应急演练突击盲演45场次,累计参与7895人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2起。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不系统、民政重点领域立法滞后、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普法形式单一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学用转化;二是联动上级部门加速慈善、社会组织等领域立法;三是联合检查比例提升33.33%,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四是创新“智慧e+”普法项目,在服务中融入未保法宣传。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法治保障与改革创新的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民政领域新场景的快速发展,相关立法进程存在滞后性,与之配套的法律规范存在空白或条款陈旧问题,导致部分改革探索缺乏明确法治指引,既制约了改革创新的深度推进,也影响了治理效能的充分释放,亟需推动法治建设与改革实践协同发展。
2.面对新业态新问题的监管手段支撑不足。随着养老金融、现代慈善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方法面临新的挑战,需要探索更具适应性的监管路径。
3.数字赋能法治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尚未完全畅通,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不足。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改革创新法治保障。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及时修订滞后法规,填补制度空白,确保各项改革探索于法有据、行稳致远。
(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风险防控与治理能力。针对新业态特点,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协同、社会共治的现代化监管新格局。
(三)推进数字技术应用,赋能法治工作提质增效。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行政执法、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中的融合应用,提升民政法治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