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16:08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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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民公告字〔2025〕001号

深圳市癌症康复会:

  经调查,你单位连续9年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且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你单位的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登记住所办公,存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3月31日、5月21日分别对你单位作出了《深圳市民政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深民责改字〔2025〕第12号、第14号)。因无法通过电话、地址等方式向你单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相关文书,我局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通过深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圳市民政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接受监督检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地址变更登记,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1509

  联系电话:0755-25832413            

  举报电话:0755-25837001

  深圳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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