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刘文美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任〔2013〕8号
发布时间:2013-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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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民管局,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刘文美为深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综合部部长,解聘其深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综合部副部长职务。
以上任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深圳市民政局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