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张思全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任〔2018〕3号

发布时间:2018-0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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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社管局、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张思全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解聘其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聘任王建设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解聘其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林艳意、何展基等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六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解聘其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六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职务;

  聘任吴琳缤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综合部副部长;

  聘任邓洪流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管理部副部长;

  聘任刘芳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八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解聘其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八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职务;

  聘任赵纯娟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经济师(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聘任张恒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系统管理员(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聘任罗珊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解聘其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职务;

  聘任李子欣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高级技术工人(工勤技能三级岗位),解聘其深圳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高级技术工人(工勤技能三级岗位)职务。

  以上任职,聘期三年(其中,邓洪流同志的任职含试用期至2018年7月31日)。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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