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6年政协提案答复内容摘要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30 09:49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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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32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潘争艳等市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深圳市骨灰海葬补贴的提案》。该建议对我市继续贯彻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推动出台实施深圳市骨灰海葬补贴办法等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委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借鉴,启动我市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和补贴等相关政策的草拟工作,加大力度开展生态殡葬、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为核心的现代殡葬建设发展,推动我市社会文明进步。

  20160167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临终关怀是主要针对临终病人死亡过程的痛苦和由此产生的问题,为病人提供舒适的医护环境、温暖的人际关系和坚强的精神支持,帮助病人完成人生的最后旅途,并给予家属安慰和关怀的一种综合性卫生医疗服务。我局积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成立具有慈善意义的临终关怀机构,建议相关机构可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照合法途径进行注册成立临终关怀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置临终关怀服务并申请财政资助补贴。

  20160169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深圳社会工作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 政府推动 部门协同 民间运作 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模式,但在新形势和新要求下,我市社会工作尤其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也面临着一系列亟需解决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四方面推动:

  (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拓展社工服务领域;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提升社工薪酬水平。

  (四)专业教育与后备队伍并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20160215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房涛政协委员在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以创新模式培育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本的提案》。该建议对我市社会组织人才培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民政局将通过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依托特色学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人才素质,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会组织发展水平,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社会组织领域,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20160222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李振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治理进程的建议》。该建议对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和推动城市治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委员提出的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建议,我局将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城市治理创新提供组织保障;简政放权,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格局;推动志愿活动长效化,带动全民参与城市治理。

  20160233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2007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试点,坚持“民间化 专业化”方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工服务水准逐步提高,服务效果良好,得到了服务对象和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根据提案的面向社区家庭和特定人群问题,我局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平台,由社区中的社会工作者对居民开展辅导、依托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加强社工人才的培养、打通社工人才与心理咨询师职业渠道、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

  20160276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民革深圳市委会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打造深圳市社会化居家养老——老年医养护一体化新型养老模式的提案》,该建议对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民政局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借鉴,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

  20160437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市政协委员姜华在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合理规划深圳市养老服务的提案》,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特点提出要合理定位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保障和规范基层老年人活动经费的建议。该提案对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民政局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建设,加大力度保障和规范基层老年人的活动经费。

  20160480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市政协林国忠等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宗教界服务社会、关爱慈善,创办养老机构的提案》,《提案》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特点,以及老龄化进程加速的状况,提出要加大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等建议。该建议对我市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民政局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借鉴,引导、扶持和鼓励包括宗教团体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不断加大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助力度,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20160563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房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基金会功能,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的提案》。该建议对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民政局将从拓展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推进民生微实事项目、着力打造我国最高端具有社会创新模式与商业模式的社会创新人才公益人才培养基地与运营模式培育的新型社工学院、指引增强我市基金会组织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以及促进市慈善会改革成为城市级的市区基金会等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社区基金会功能,助推社会治理创新治理建设,争取政府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加大力度鼓励和扶持社区基金会在我市的运作发展。

  20160586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黄维芬、夏俊委员在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加速社会组织发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提案》。该建议对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和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形成政社协同治理的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委员提出的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建议,我局将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政策创制工作,保障社会组织有法可依;完善分类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清单制度;编制目录,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搭建支撑服务平台,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落实人才发展若干措施,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20160589号政协提案复文摘要

  深圳社会工作初步构建起“党委领导 政府推动 部门协同 民间运作 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模式,并呈现出“政府购买、民间运作”的显著特点。根据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将主要从将社工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并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完善招标采购制度两方面予以完善。主要做法有:延续优质服务项目的合同、完善服务类项目的采购文件指南、制订更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及时更新充实和优化专家库。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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