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25年度人大建议答复内容公开
发布时间:2026-01-30 15:35
打印
发布时间:2026-01-30 15:35
打印
1.第20250890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胡春华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深圳市“长者食堂”服务的建议》收悉。代表们就进一步优化我市长者助餐服务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统一“长者饭堂”服务标准和管理平台,实现补贴跨区使用;优化服务网点布局;将社会餐饮企业纳入“长者饭堂”服务体系的具体建议。非常感谢代表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市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各区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服务标准和管理平台,实现补贴跨区使用的建议
一是大力推进长者助餐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3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者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探索“养老机构+长者助餐”“社区食堂+长者助餐”“社会餐饮企业+长者助餐”等多种模式,分层次、多项目,加快推进我市长者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市长者饭堂和助餐点发展至266家。我市长者助餐设施面向全市所有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助餐服务,面向特定群体设置了助餐、送餐补贴。助餐补贴主要面向户籍重点保障人群和户籍70至99岁老年人,分别给予最高15元一餐和5元一餐的就餐补贴,超额部分由老年人自付,其他老年人也可通过全额自付享受优质助餐服务。二是加紧优化政策,推进长者助餐提质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长者助餐服务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正在加紧研制《深圳市长者助餐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5-2027)》(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将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多元参与、普惠可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提升我市长者助餐服务市场化、便利化、多样化水平,实现服务可获得、价格可负担、安全有保障、发展可持续,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三是积极打造智慧长者助餐平台。依托深圳智慧民政信息化平台,开发建设我市长者助餐服务信息平台,对接汇聚各区长者助餐服务数据,建立助餐补贴信息化结算体系,推动供需高效、精准对接,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长者助餐服务网络,正在逐步实现长者助餐服务“一网统管、一站通享、一卡结算”。积极推动各区保障辖区内长者饭堂及助餐点相关终端认证设备的配置,助餐补贴在实现区内统筹结算的基础上,试点探索跨区结算。同时,长者助餐补贴对象,如在本市内跨区居住的,可通过及时办理户口市内移居手续,保障其在常住区长者助餐服务机构享受相应助餐补贴。
二、关于优化服务网点布局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各区民政部门根据各街道、社区老年人居住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优先在人口相对密集、居住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的地区设置长者助餐服务点,并对供餐能力不足、选址不够合理的长者助餐服务点进行优化调整。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机构、小区闲置物业等阵地,补齐长者助餐、配餐功能,持续完善长者饭堂和助餐点配置,优化长者助餐服务网点布局,切实推动长者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持续发展。同时,整合为老服务多方力量和资源,建立全职、兼职和志愿者(义工)队伍相结合的送餐队伍,满足居家老年人多元化用餐、配餐服务需求。
福田区民政局联合全区各街道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前往10个街道与辖区长者开展现场交流,广泛收集长者对助餐服务的诉求和建议,深入调研长者饭堂覆盖情况,并按照15分钟服务圈制作长者助餐供给缺口地图,积极推进优化点位设置。罗湖区民政局积极拓展优质长者饭堂服务功能,利用桂园街道长者饭堂和鹿丹村社区长者饭堂自建厨房优势,项目在服务好本街道(社区)老年人的基础上,通过集中配送方式,服务延伸覆盖至临近的南湖街道和东门街道多个社区助餐点,有效提升现有长者饭堂服务覆盖范围及饭堂可持续运营能力。
三、关于将社会餐饮企业纳入“长者饭堂”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是引入社会餐饮企业,丰富供餐品类。依托餐饮企业社区门店为长者提供订餐、用餐、送餐服务,提升服务覆盖面。以市场化方式满足老年人用餐的细分需求,支持引入社会化品牌连锁餐饮企业,依托其自有场地和多样化套餐产品的市场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品类丰富的长者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用餐选择。我市现在运营的266家长者饭堂及助餐点中,以“社会餐饮企业+长者助餐”模式运营的占比近55%,涵盖了我市近40家知名的大型连锁餐饮机构。二是发挥国企担当,助力长者助餐发展。依托国有龙头企业资源整合优势,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食材供应成本,提升食材供应品质。依托“大型养老机构、街道长者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等现有养老服务网络资源,加快推进社区长者饭堂建设,通过“政府+企业+社区”模式,提供营养配餐、刷脸结算、送餐上门等服务,目前已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大鹏新区等区域建设运营10家社区长者饭堂。三是加强服务监管,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规范各区长者助餐运营管理,压实各区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12345民生诉求、民意速办、“明厨亮灶”等网络信息平台,收集和反馈市民群众合理诉求,及时优化调整长者饭堂及助餐点的配备,并针对性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加强长者助餐服务综合监管,严格落实长者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健全完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机制;以长者就餐满意度为核心,定期对全市长者饭堂及助餐点进行综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奖优罚劣。
2.第20250704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甘照寰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圳市建设高质量养老人才队伍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面具体,前瞻性、针对性及指导性较强。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经研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吸收采纳,现就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的建议
我市持续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以技能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一是推动养老护理员职称评定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组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支持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执业的养老护理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全国卫生中、初级资格考试取得中、初级职称,或参加我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取得职称。二是深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评价机制。推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稳步推进技工院校面向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截至目前,深圳鹏城技师学院、深圳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等10家市场主体取得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2024年以来(截至2025年3月),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448人次,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032次。三是强化从业人员薪酬保障。引导和鼓励养老机构健全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激励机制,综合考虑从业年限、劳动强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和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水平。连续四年开展养老服务行业薪酬调查,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出台并实施《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通过设置最高15000元的从业人员入职补贴和最高800元的岗位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制度,让从业人员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吸引更多优秀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并稳定长期从业。自2023年5月补贴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人数增长超25%,新增符合补贴条件的持证养老护理员超百人。
二、关于“建立完善分层次的培训认证机制”的建议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市民政局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市级统筹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养老护理员精英培训、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各区在市级分解任务基础上,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专项培训项目;同时指导养老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在岗培训。近五年来年全市每年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均超8000人次。二是实施“家庭护老者”能力提升与关爱计划。自2020年以来,每年培训家庭护老者1万人次左右,至今累计培训家庭照护者近5万人次。于2022年获得省“终身教育品牌项目”荣誉称号。2025年2月,我市印发实施《深圳市家庭护老者培训及评价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培训质效。三是选树行业先进典型。开展“老有颐养、爱在鹏城”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在一线养老护理员中选树“最美”典型,并在全市开展典范事迹进社区宣传。积极动员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省级评选,4名优秀从业人员获评2022年广东省“最美岭南养老人”殊荣。推荐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护理员杨东荣获2024年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四是搭建展示平台。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和整体素养,提升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关注度与认可度。市民政局在2024年全国护理员大赛广东省选拔赛工作中获组织奖二等奖,三名裁判获评“优秀裁判”,4名深圳参赛选手均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项,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关于“AI赋能建设复合型养老人才队伍”的建议
一是加强高校专业化建设。支持深职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目前有在校学生共255人,202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该专业已配置健康和社会照护实训室、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等多个实训场地,实操训练设施更加完善,探索利用虚拟现实(VR)模拟老年人生活场景,结合AI机器人辅助康复训练,增强学生实践能力,鼓励通过AI辅助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升老年护理精准度。目前已与多家深圳市知名康养机构企业合作,建成稳定的岗位实习基地。二是打造“智慧养老院”标杆。以市养老护理院为试点平台,结合机构在服务、管理各环节的需求和痛点,推动人工智能、机器人、外骨骼等高科技解决方案试点应用,打造智慧药房、智能化陪伴机器人、智慧康养、华为全屋智能等创新应用场景,并在全市其他养老机构进行应用推广。探索建设智慧康养双创孵化中心、虚拟仿真实训室,通过AI技术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应用生命体征监测设备能力,加强智能照护水平。定期邀请乐龄科技企业、养老服务供给机构、老年代表、市民代表等到市养老护理院参观、体验相关智能化产品及应用场景。三是加强深港人才交流合作。定期选派深圳养老服务人才骨干赴香港进行养老服务岗位跟岗学习,提升养老服务与管理水平,逐步带动深圳养老服务专业化发展。依托深圳健康养老学院等平台面向全国招募护理、养老相关专业学生,按照香港养老服务人才标准培训后,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输送至香港养老服务行业,积累丰富经验后回深发展,带动深圳养老服务水平提升。2024、2025年我市共选派11名养老护理员赴香港参加两期大湾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班,促进深港两地一线养老护理工作者深入交流、经验共享。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联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探索整合市福利中心、市养老护理院、深圳健康养老学院相关资源,构建深圳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深圳养老服务领域的“黄埔军校”。
3.第20250351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黄振辉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养老院建设与运营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社区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相关工作的关心关注,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面具体,前瞻性、针对性及指导性较强。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经研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吸收采纳。现就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选址与合理利用资源”的建议
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是深圳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优化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推动“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针对代表们提出的社区养老机构选址情况复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佳等问题,我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盘活存量空间资源,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科学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局编制了《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规划床位不低于11.2万张,其中社区养老床位1.7万张,保障未来十年发展空间。一是建设目标方面。提出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完善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步行十五分钟覆盖率超过80%,支撑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优化布局方面。结合老龄人口年龄结构、能力状况、空间分布等情况,科学测算辖区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类型、数量。引导新增的养老服务设施向需求集中的区域布局,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逐步缩小供需差距。三是设施配置方面。全面评估、优化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推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一中心、多站点”联动服务模式。补充完善长者服务中心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类型,按程序纳入规划标准,指导在具体规划层面有效落实。加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相结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及公共空间邻近设置,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家门口”养老服务,塑造社区归属感、家园感。
(二)盘活存量空间资源并加大整合力度。代表们提出的“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需严格论证其适用性”等建议切中肯綮。市民政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印发了《深圳市关于促进和规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工作指引》,积极探索利用符合相关条件的既有商业办公空置房屋及其他功能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对其适用范围、改造条件、责任分工及实施路径、批后监管等流程进行明确,优化养老服务管理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空间供给。相关部门将依申请就既有房屋改造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适宜性研提意见,并督促辖区街道对周边影响进行研判,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规划统筹职能。
二、关于“规范建设标准与完善设施配套”的建议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制定严格的社区养老院建设规范”等建议,我市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加大养老机构监管力度,推动医养深度融合,着力夯实居家社区养老基础。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市民政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推动出台《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我市新建住宅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机制,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和实施标准。发布《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对长者服务中心(站、点)选址、规划布局、配建要求、用房及设备配置、建筑及适老化环境作出相应的标准规范,明确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的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社区长者服务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750㎡。
(二)强化报批报建工作流程管控。在报建审批环节,督促申请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级规范要求,确保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合理,活动空间舒适。通过“标准制定-技术审查-建设监督”三位一体的管控链条,全面履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层面的法定职责。
(三)加强社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设置合理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系统,保持养老院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等建议,我市以服务要素专项提升为主线,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抓实消防、卫生、食品、燃气、住房安全。一是完善制度标准。出台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规范》《养老机构信用信息监测规范》等监管制度和地方标准。制定并实施《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深圳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与风险防范管理规定(试行)》和《深圳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实现我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应急演练,提升保养老机构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能力。严密防范消防、食品、燃气、住房安全、非法集资等关键领域隐患风险,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跨部门、全覆盖的联合检查。2024年,市民政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检查,对50余家养老机构开展2轮消防安全检查和1轮服务安全达标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110项安全隐患,全市55家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实现明厨亮灶51家,覆盖率93%。
(四)深入推进社区医养康养结合服务。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立规范的医疗室和护理站,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专业医护人员,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和护理需求”等建议,我市积极提升居家社区助医服务质效,加快推进社区医养深度融合。一是建好用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深圳以“党建引领、多元共建”模式建成2099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现我市74个街道、676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平均每个社区有3个驿站,每个驿站除了标配健康检测机、样本存放冰柜等智能设备外,还聚焦社区资源禀赋和老年人需求,提供中医诊疗、免费体检等各类助医助老服务。分类打造“家庭医生网格化”、“家庭病床+驿站理疗”服务链、“预约挂号-健康咨询-药品配送”服务链等试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驿站,将中医理疗、身体检查、心理咨询等服务送到居民楼下,日间照料床位使用率超90%,相关社区老年人满意度达98%。二是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集中或邻近设置。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医疗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护理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目前已有龙华街道长者服务中心、桃源街道长者服务中心、马栾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南澳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等四家社区养老机构被卫健部门认定为医养结合机构。
三、关于“促进社区融合与保障居民权益”的建议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在社区养老院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注重与周边社区的互动与融合。鼓励养老院向社区居民开放部分文化、体育设施,举办社区公益活动,增进老年人与居民之间的交流与理解”等建议,我市持续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立有效沟通机制,把老年人及社区居民生活保障好、权益维护好。
一是加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网点建设。指导各区结合老龄人口年龄结构、能力状况、空间分布等情况,科学测算辖区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类型、数量。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共建成街道长者服务中心70家,老龄化街道覆盖率达100%,社区长者服务站160家,老龄化社区覆盖率80%;长者饭堂及助餐点266家,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89家,已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二是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我市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社区多功能服务区结合起来,构建居民家门口的服务综合体,集合养老服务供需对接、资源调度、社区餐饮、老年教育、康养娱乐、集中整合照护等多重功能和全链条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和居民多样化需求。如,坪山区碧岭街道统筹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整合社区资源,创新推出“阵地共享、资源互通、服务双进”三大举措,向居民开放适老化体验区、社区食堂等空间,组织辖区居民参与沉浸式娱乐活动;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打造“民生综合体”,不仅具备养老托育功能,还提供医疗、餐饮、理发、家政、文体等热门服务,融入“医康养托体教游”7种服务场景+N种便民服务业态,设置幸福食堂、托育园、便民服务区、社康、图书馆、大中小培训室(棋牌室)、长者服务站、运动健身中心、公共活动中心(乒乓球室)等功能区,为全年龄段居民提供丰富多彩的公共活动空间。三是加强民生诉求沟通协调工作。针对各位代表“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回应居民的关切和诉求,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等建议,市民政局依托深圳市民生诉求服务平台,建立对社区居民相关诉求高效办理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实现24小时倾听民生诉求、快速分拨处理,压缩办理时限,确保每一个诉求均能得到有效回复。
4.第20250539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林海东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市打造养老服务多元化、专业化队伍,为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支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经研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吸收采纳。,现就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依托养老机构、院校、企业等载体打造全市培训平台……纳入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范围”的建议
人才是养老事业发展的根本,我市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打造培训平台,加强培训载体建设,推动建设年龄结构优、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一是改革优化养老人才培养体系。成立全国首家由民政部门与地方高校合作共建的专业养老院校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打造养老人才产学研培养基地,改革经验入选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探索的产教融合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入选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二是构建多层次培训载体布局。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在内的各类主体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训载体,贴合岗位需求开展技能培训、课程研发、技术攻关等活动,并按规定予以奖补。目前,我市已建立包括深圳市超时尚职业培训学校、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在内的市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354家。三是打造技能人才一站式数字化生态服务平台。依托深圳市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设立技能提升与评价专区,提供政策查询、免费培训、技能评价、求职推荐、技能学分等服务,以“高质量就业+高技能提升”双核驱动,进一步强化培训、评价与就业联动。截至目前,平台已上线包含养老服务等课程在内的各类培训课程视频5000余个。
二、关于“支持职业院校、高校开始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老年营养、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教学培养与就业用人的有效衔接”的建议
一是加强高校养老护理专业建设。支持深职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有在校学生255人,去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该专业已配置了健康和社会照护实训室、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等多个实训场地,实操训练设施更加完善。二是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我市技工院校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技工院校设置护理照护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课程和专业,深圳市携创高级技工学校、深圳市华夏技工学校等5家技工院校已开设了护理专业,课程包括基础护理学、老年人护理、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学、急救护理学、预防医学、中医康复学、人体解剖学、药理学、护理心理学等。5家技工院校开展多方位的人才培养合作,构建校企双制深度合作机制,共同培养护理专业人才,开设护理专业前均落实产教融合要求,具备3家以上合作企业。学生毕业时同步考取养老护理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有在校生1830人,毕业生主要分布在各类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家政公司、月子中心等。
三、关于“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的建议
一是研究推进养老护理员八级职业技能序列制定工作。市民政局编制了《深圳市民政局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方案》,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实现由“五级工”制向“八级工”制转变,为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支撑。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评价规范并开展评聘工作。二是鼓励相关单位申请备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支持已备案高级技师岗位的用人单位,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在原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级,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鼓励有实际需求的用人单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包括养老服务企业在内的用人单位申请备案学徒工、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
四、关于“出台养老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建议
一是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重点对养老服务业机构开展薪酬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科学制订养老服务业机构工资价位,为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提供决策支持。2024年,对4938家用人单位81.01万名员工开展薪酬调查,制订分技能等级、行业、职业等细化制订技能人才工资价位,为提高我市技能人才收入水平提供信息参考。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水平。市民政局印发实施《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管理试行办法》,通过设置最高15000元的从业人员入职补贴和最高800元的岗位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制度,让从业人员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吸引更多优秀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并稳定长期从业。补贴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人数增长超23%,新增符合补贴条件的持证养老护理员超百人。
五、关于“开展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并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的建议
一是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市民政局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市级统筹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养老护理员精英培训、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等示范性培训项目;各区在市级分解任务基础上,结合各区实际情况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专项培训项目;指导养老机构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在岗培训。近五年来年全市每年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均超8000人次。二是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失智照护、老年患者护理等相关技能类证书纳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鼓励行业从业人员持续学习、提升技能,考取相应技能类证书的,可由个人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2024年以来(截至2025年3月),累计发放养老服务相关项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24.22万元,惠及劳动者1148人次。
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联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制度建立、试点培养、薪酬分配等方面持续开展工作。一是采取订单办学、“定向提供就业岗位+岗前专技+职业证书”等形式,加大学历教育招生和养老服务领域劳务输出帮扶合作力度。二是鼓励一线工作人员考取中级护理员、高级护理员证书和认知症照护证书,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率。三是推动服务主体将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待遇与护理服务绩效、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福利保障水平挂钩。
5.第20250706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蒋光兰等市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代表们就优化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由“一次性资助”改为“一次申请,灵活资助”,按需申请不分派任务,降低适老化改造价格,增加大件适老化产品配置方式、建立适老化改造产品入库和出库机制等具体建议,非常感谢代表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我市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经认真研究,将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老化改造由“一次性资助”改为“一次申请,灵活资助”的建议
2023年5月,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印发《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系统推进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适老化改造项目围绕“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老年人高频需求,提供46项服务100余种产品。根据《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只能以一套房屋申请一次性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下一步,我市在修订政策时将充分考虑优化适老化改造资助周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积极探索创新适老化改造资助方式,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改造需求,提高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
二、关于改造按需申请,不分派任务的建议
2023年,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民生实事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完成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万户”这一民生实事项目作为落实主题教育要求、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着力推进适老化改造各项工作。为确保改造任务按时完成,市民政局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按各区老年人口数量等指标进行分解,指导各区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每月召开民政系统“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进会,强化改造工作开展过程中的进度督导及质量把控。2024年2月2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暨闭幕会,会上由市人大代表投票产生了深圳市2024年度10项民生实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现有改造意愿并符合资助条件的老年人‘愿改尽改’”列入我市2024年10项民生实事项目内容。2024年,我局未向各区下达适老化改造指标,今后也将结合老年人申请情况常态化开展。
三、关于降低适老化改造价格,提升改造产品和施工质量的建议
根据现行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服务商应当为依法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区民政部门自行或指导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采购等规范流程择优确定改造服务商,并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改造及后续维修保养等工作质量,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改造资助资金合理使用。市民政部门通过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抽查、评估。近年来,福田、南山等区对辖区符合“0570”资助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稳步有序推进“i深圳”APP指尖申请、上门评估、实施改造、改造验收、跟踪服务各环节工作,通过统一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清单、招标范本和评估验收机构,科学指导辖区街道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管改造质量,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产品丰富度、施工质量、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我市将支持、鼓励更多符合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企业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领域良性竞争,提供更多质优价廉、普惠性的适老化改造方案和产品,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水平。
四、关于增加大件适老化产品配置方式的建议
我市民政部门会同街道、社区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配置轮椅、爬楼机等大件适老化产品和设备,帮助行动不便的长者外出,融入社区生活,打通养老服务圈“最后一公里”。2023年,盐田区民政局在辖区内老旧小区、人流密集场所建成8个共享轮椅站点,共计投放73台共享轮椅,配套2台共享爬楼机,免费供辖区老年人出行使用。2024年,我局在开展“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期间,已将爬楼机作为“出行辅助器具”纳入产品目录,资助老年人购买使用。近期,南山区民政局在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南山街道风华社区、沙河街道光华社区设立试点,配置了6台爬楼机,设备由物业管理,老年人根据需要可以免费借用,并有专人协助操作。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区民政部门根据试点反馈优化设备使用体验,同时探索扩大试点范围,将更多大件适老化设备投放到更多老旧小区,更好地服务辖区老年人。
五、关于建立适老化改造产品入库和出库机制的建议
2024年,以全市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为契机,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民政部门统筹专项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组织开展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发布《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征集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参与品牌产品的公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征集深圳市2024年智能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提升专项活动参与单位的公告》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项活动参与品牌产品和参与单位,截至活动结束共257家适老化产品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产品共计2000余款,涵盖了73种产品。其中,适老智慧屏、按摩椅、情感陪伴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电动轮椅、按摩仪等产品颇受老年人青睐。2025年5月起,我局继续组织开展2025年居家适老化“焕新”活动,资助消费者购买适老化产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场主体以及消费者反馈,不断更新产品名录,资助广大老年朋友购买适老化产品,提高居家养老生活品质。同时,我局将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在组织辖区“0570”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对之前改造中反映的质量不佳、溢价高、功能“鸡肋”的适老化产品建立退出机制,不断优化改造产品清单。
6.第2025099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舒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婚恋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综合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管,净化婚恋生态
一是成立规范管理工作机制。我市成立强化预付式经营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并印发《深圳市预付式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督促引导参与预付式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合规经营,规范预付式经营行为,防范资金风险,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二是加强资金监管。鼓励经营者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预付码上查”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引导经营者通过数字人民币、信托机构、商业银行等第三方存管机构、公证机构对资金进行监管。同时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机构开展合作,优先通过调解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三是引导婚恋服务企业诚信经营。要求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发布征婚信息或者组织开展婚姻介绍活动时,应诚信宣传、规范服务,不得编造、杜撰征婚当事人情况,不得从事欺诈性婚姻介绍服务,不得向征婚当事人作出保证缔结婚姻关系等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夸大、虚构婚姻介绍服务人员的职业经历、能力等,不得过度营销以及实施婚托、骗婚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依托消费者委员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设立全市各区消费者委员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二、加强政企联动,强化行业自律
国务院于2002年11月1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民政部门“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审批”事项,婚介机构的注册、经营属于市场行为,民政部门已不作为婚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婚介机构按照市场管理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经营和监管。目前,全市有深圳市婚庆行业协会、深圳市婚姻家庭文化促进会、深圳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等婚恋相关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持续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管理。
近期,我局积极鼓励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婚恋相关企业加强联动,共同成立深圳市婚恋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促进信息交流与政策传达,目前该公司已号召8家发起单位共同提出成立深圳市婚恋行业协会申请,同步筹建协会党支部有关事宜。此外,我市完善《婚姻介绍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引导相关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业,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信息安全权,提升婚姻介绍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减少消费者与婚姻介绍机构之间的纠纷和投诉,提升服务满意度和体验感。下一步,我局将持续鼓励行业协会出台《婚姻介绍机构合同范本》《婚姻介绍机构合规经营指引》等行业规范,进一步提升婚恋行业服务水平。
三、推动婚俗改革,弘扬婚恋新风
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婚俗改革工作,不断整合系统资源,在管理和服务上同步发力,推动婚恋工作与中华传统文化深度融合。一是打造特色婚姻家庭文化基地。推动婚姻登记进公园、进景区,建成集办证、颁证和优秀婚俗文化展示功能于一体的国风婚姻登记处,如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成全国首家提炼婚姻核心价值观的婚姻文化体验馆,设置“婚俗溯源”“迎亲嫁娶”“洞房花烛”“传承发展”四个展厅,通过文字、照片、短片、实物等载体,系统展示我国不同时期的婚姻制度、婚姻习俗,溯古论今,传承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发展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要义。二是组织传统文化主题交友活动。策划推出“鹏城有爱”等婚恋交友服务品牌,为广大单身男女打造更加安全可靠的公益性婚恋交友平台,积极推动将妇儿大厦打造为婚恋地标,在七夕节、“5·20”等重要节点开展国潮、新潮的交友活动,营造轻松自如、甜蜜温馨的婚恋社交氛围。同时,民政部门组织市民体验传统婚礼习俗,如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在2025年元宵节和“2·14”情人节期间组织市民体验非遗“南澳渔民娶亲礼俗”等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因地制宜设置“相亲平台”。全市各部门积极动员珍爱网、星河控股集团等企业,为适婚群体搭建展示自我、结识朋友、播种爱情的交友平台,先后举办“红色鹊桥”“圳青春,鹊桥会”“书记为媒,牵手南山”等青年交友活动,为年轻人提供婚恋交友途径。
四、创新服务形式,搭建青年交友平台
市各有关部门深入调研青年兴趣爱好与社交需求,设计并推出多样化的交友活动,帮助广大青年解决交友难题。一是结合青年需求组织开展交友活动。通过举办户外拓展、文化艺术交流、职业技能分享等主题活动,让青年在轻松愉悦、富有内涵的氛围中自然建立联系,完善“青鹏之恋”“青爱团”“鹏城有爱”等系列品牌活动服务内涵,结合季节、时令、节庆,特别是情人节、七夕节、“5·20”等爱情元素浓厚的节日,不断丰富交流形式,融入更多新颖元素与互动环节,增强活动吸引力与参与度,为青年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优质交友平台。二是鼓励引导周边青年共同参与。通过联动大湾区及周边城市青年共同参与我市交友活动,为广大单身青年提供更多选择,帮助解决单身青年的交友难题。如罗湖区推出深港青年鹊桥会,促进深港心联通,加速深港融合发展。龙岗区举办“湾区同心,爱有意思”活动,邀请华为、腾讯等大厂青年参加,同时鼓励周边城市青年参加,打造多元交友平台。三是打造特色交友品牌。支持各区结合辖区特色打造交友阵地,福田区构建“1234”招才引智婚恋服务机制,推出“福田鹊桥”婚恋交友品牌。罗湖区推出“懿心相随”特色婚恋服务,在水贝IBC商场举办中式集体婚礼,并设置百年婚书展。南山区推出“南山区爱情地图”,重点聚焦青年交友难题,单身青年可运用午休和下班后的闲暇时间,通过小程序匹配合适异性,开展一对一约会,邂逅更多幸福的可能。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良性循环
当前,市市场监管局正在以国家首批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为牵引,以全市各委办局共享的公共信用数据为基础,积极打造建立面向全市的民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丰富经营主体信用画像,形成企业信用情况白名单,为金融机构、政府、企业提供参考依据。目前,信用评价系统已基本完成建设,相关评价结果将上传至市共享平台,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订阅。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持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开展信用联合惩戒。通过打造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并与25个市直部门和11个区的系统进行对接,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资金资助等业务环节,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自动汇聚反馈实施情况。目前正在编制深圳市适用的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并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及深圳市补充清单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防止失信联合惩戒范围随意扩大泛化。
六、强化品牌创建,助力发展甜蜜经济
甜蜜经济是以婚姻为主题的经济活动,涵盖了“恋、购、影、礼、宴、住、游、娱”八大领域,具体包括恋爱消费、婚品采购、婚纱摄影、婚礼策划、婚宴酒席、酒店住宿、蜜月度假、娱乐休闲等领域。全市以此为契机,创新开展深圳市2025年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活动,活动以“‘深’爱鹏城,见‘圳’甜蜜”为主题,通过“优服务、搭平台、强宣传”,深挖婚恋资源,提升甜蜜品牌影响力,通过举办婚姻主题市集,汇聚婚姻相关企业,展示婚纱、摄影、酒店等行业资源,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消费优惠,提升市民消费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组织开展相亲交友活动,充分满足年轻人群体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和追求浪漫的需求,构建多媒体宣传矩阵,打造深圳“甜蜜之城”形象。通过每年定期举办深圳市“婚博会”,鼓励吸引知名婚介企业积极参展,以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知名度,推动婚恋、婚庆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婚恋相关企业加强联动,加快成立深圳市婚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标准,树立行业诚信经营和依法经营标杆,增强行业公信力和社会责任感,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市婚介服务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7.第202507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唐红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婚恋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深圳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综合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部门持续关注社会婚恋、婚育、婚庆产业问题,积极强化部门联动,有力支持和推动城市经济多元化发展。经统计,我市2021-2024年结婚登记数量分别为76380对、84524对、109070对、92553对,结婚登记人数稳步增加,充分显示深圳市是受年轻人喜爱、具有朝气和活力的生活都市,为此,我市积极推动深圳“婚恋相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城市新IP。
一、明确产业定位,完善产业链条
近年来我市出台《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若干措施》《深圳市2025年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盐田区促进婚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措施方案,将发展婚庆产业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婚庆企业与海上观光、低空飞行、黄金时尚等各类元素融合,吸引包括文化、旅游、影视、音乐、游艇、家居、零售等更多领域企业向婚庆产业集聚。大力发展婚旅拍摄、婚礼策划、婚宴酒店、蜜月度假、婚庆珠宝等业态,形成以婚拍旅拍、婚礼仪式消费服务为核心、婚庆+旅游+文化+珠宝等配套产业优质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同时结合会展经济,打造婚恋主题展会品牌,2025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婚博会(春季)/深圳名品家博会(春季)于3月1-2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吸引400家参展商参展,观众6.3万人次、展会成交额约4.5亿元,进一步激活婚恋消费市场。
二、强化品牌创建,打造文旅线路
一是推动“婚庆+文旅”跨界融合。南山区推出海上结婚登记颁证点,打造全国首个以海洋为背景的“湾区游轮户外海上婚姻证书颁发点”,2025年4月15日的首场活动吸引了25对新人报名。宝安区在欢乐港湾举办户外集体颁证仪式并联合商家推出优惠活动,带动婚庆摄影、邮轮餐饮、滨海住宿等关联消费协同发展。盐田区加快制定《促进婚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举办eVTOL飞行器空中求婚仪式、颁发首批最美结婚登记颁证打卡点、发布“盐囍攻略”盐田婚庆导览地图、打造最美滨海婚姻登记处,将盐田山海资源变为婚庆资产,让“来盐田结婚吧”成为越来越多新人的首选。二是资源整合与地标打造。发布爱情地标,涵盖约会打卡、婚纱摄影、婚姻登记等不同功能场所,如玫瑰海岸、香蜜公园等,将自然景观、城市配套与婚恋元素有机融合,为情侣和新人提供多样化浪漫场景。盐田区结合“山、海、港、城”融合景观优势,加快建设最美滨海婚姻登记中心和小梅沙“山盟海誓”婚礼仪式堂,构建高品质婚拍服务体系,丰富恩上湿地公园、灯塔图书馆、空翠台、云海驿站等网红场所、最美结婚颁证打卡点配套设置,打造涵盖鸳鸯谷—梧桐亭—520香樟公园—云海公园等“唯美森系风”、灯塔图书馆—大梅沙海滨公园—小梅沙海滨栈道—背仔角灯塔等“阳光海岸风”、中英街—盐田港—烟墩山国际友好公园—疍家婚俗博物馆—庚子首义雕塑园等“历史人文风”等风格的5条以上经典婚拍路线。三是开展主题活动策划。全市举办“520深圳表白季 让你甜蜜一夏”等多类大型活动,持续数月,同时开展多场“文旅+”活动,如在华侨城欢乐港湾举办玫瑰花海音乐会,“湾区之光”摩天轮打造婚恋主题轿厢,展示私人定制高空婚礼,营造浓厚浪漫氛围。
三、以集体婚礼提升城市形象,扩大影响力
深圳市结合年轻人群体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和追求浪漫的需求,构建多媒体宣传矩阵,塑造深圳婚庆产业形象,打造婚庆IP和宣传标语,发布官方婚庆旅游攻略,重点打造“能出圈”的特色活动品牌,塑造深圳的“恋都”形象,通过举办“家国同庆、见证幸福”2024年全国万人集体婚礼广东省深圳分会场活动,提升婚恋影响力,同步重启深圳每年一次的“龙凤大典”品牌活动大型集体婚礼,组织婚庆企业参加婚庆博览会、时尚推介会、新品发布会等,加强对婚庆企业的整体宣传推介。
四、启动开展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系列活动
制定《深圳市2025年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活动方案》(5月中旬至6月中旬),深化“甜蜜月”活动理念,活动以“‘深’爱鹏城,见‘圳’甜蜜”为主题,通过“优服务、搭平台、强宣传”,深挖婚恋资源,围绕“购、影、礼、宴、住、游、娱”等要素,推动更多商圈、企业参与甜蜜月活动。
本次甜蜜月活动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深挖场地特色,结合深圳地标构建甜蜜品牌。全市在梧桐山、小梅沙、双子塔、摩天轮等标志性场地开展系列活动,提升甜蜜品牌影响力,推动甜蜜经济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多元场景激活甜蜜经济消费潜力。举办婚姻主题市集,汇聚婚姻相关企业,展示婚纱、摄影、酒店等行业资源,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消费优惠,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注重文化融合,厚植婚俗文化根基。依托婚俗文化墙、婚俗文化廊、婚俗文化馆,创新婚俗文化传承,让新人感受传统婚俗的文化魅力,学习新时代婚姻家庭文化,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全年重要节庆节点,持续做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婚博会等婚恋经济促消费活动,通过婚庆经济与文娱旅游的深度融合,激活“甜蜜经济”动能。
一是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参与婚恋文化旅游产业链中,开发婚庆产品。支持深圳手信、水贝珠宝等本土品牌,结合婚恋主题开发具有深圳特色的婚恋纪念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出智能化、个性化定制服务,满足多样化婚庆消费需求。同时加强产业链品牌建设,重点培育“水贝珠宝”等本土优势品牌,以国潮、国风、国韵推动品味、品质、品牌三品合一的创新消费场景,释放“家文化+喜经济”的巨大潜力。
二是充分发挥深圳山海资源优势,持续开发“恋屿深空”低空婚礼、“情海似梦”海洋主题婚宴等新型消费场景。将婚恋消费延伸至游艇、热气球等高端业态,促进深圳婚恋经济提质扩容。同时不断拓展低空经济在婚恋文化旅游中的消费场景,不断创新和完善婚庆产品体系,提升服务质量。组织东部通航等低空经济优势企业,深度融合婚恋经济与通航服务,精心策划“空中婚礼”等高端定制产品,配套完善服务体系,同步推出系列优惠套餐。
三是整合商圈资源,组织策划更多婚恋促消费活动配套专属消费礼遇,全面提升优化服务消费体验。联动全市各核心商圈和品牌,在暑期、七夕、国庆等重要节点,结合服装、珠宝、钟表等新品上市季节,覆盖全年龄段的婚恋人群拉动全链条消费。持续串联欢乐港湾摩天轮等热门消费场景赋能婚恋经济,推出配套优惠活动,包括双人摩天轮浪漫优惠券、“蜜月游”“婚宴礼遇”、餐饮折扣、情人节婚纱摄影套餐、购车补贴等,吸引市民和游客参与。
四是继续大力支持在深举办各类婚博会、展览会。按照《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若干措施》相关政策对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婚博会等展会予以补贴,培育婚恋消费新增长点,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婚恋产业标杆展会。
五是持续开展甜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月活动。不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提供优质婚姻服务和婚庆服务,打造最美婚姻登记处和网红打卡点,在“2·14”、“5·20”、七夕、国庆等喜庆节日举办集体婚礼,通过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吸引全国年轻人在深圳市办理结婚登记和举办婚礼,感受深圳“恋都”的甜蜜感和幸福感。
8.第20250582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袁志雄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深圳青年人婚恋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工作职责及开展情况,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近年来,我市民政、卫健、妇联、团委等多部门加强协作,通过不断完善婚姻登记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推进市民移风易俗和婚姻家庭教育、开展婚恋交友活动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青年人婚恋服务工作。我市2021-2024年结婚登记数量分别为76380对、84524对、109070对、92553对,结婚登记人数稳步增加,充分显示深圳是受年轻人喜爱、具有朝气和活力的生活都市。
一、优化服务链条,拓展婚姻家庭辅导覆盖面
一是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流程,婚姻登记员完成结婚登记服务后,主动告知当事人婚姻登记处有提供婚前辅导教育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服务,并鼓励邀请双方父母等参加颁证仪式。二是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与妇联、共青团、司法等多部门联合共建或政府购买服务引进专业辅导人员,为市民群众免费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离婚劝导、心理辅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三是开设婚前辅导教育课堂,引导每一位迈进婚姻殿堂的新人接受新婚辅导教育,宣传正确的婚姻家庭文化、家庭责任、生育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帮助新人提前进入婚姻状态,定期开设线上婚恋心理系列讲座、“千聊”线上直播互动、婚姻家庭辅导师微信咨询交流。四是走进社区、小区开展普法、婚俗改革等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文明向上的婚俗礼仪,传递“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五是开设婚俗文化体验馆、展览室或文化墙,弘扬新时代的婚姻家庭文化,以实物、文字、影像资料等形式进行充分展示,倡导传承良好的家风家训。2024年举办线上线下婚姻家庭辅导讲座121场,进社区宣传活动35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10577宗。
二、推广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倡导移风易俗
各区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宽敞明亮的结婚登记颁证大厅,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免费举办集体婚礼、集中颁证和个性化颁证等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服务,践行举办颁证仪式“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服务宗旨,让新人们在仪式中深刻感受结婚登记神圣的仪式感、责任感和幸福感,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现场见证,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婚宴旧俗,全力倡导婚事新办、勤俭节约的婚俗改革文明新风。2024年我市重启“龙凤大典”结婚登记仪式,圆满举办“家国同庆 见证幸福”2024年全国万人集体婚礼广东省深圳分会场活动。此外,民政部门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把最美的地方留给最幸福的人,持续打造室外颁证点和结婚拍照“网红打卡点”,以提升青年男女结婚意愿,目前福田区、南山区、龙华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已搬迁进公园。
三、宣传正确婚恋观,丰富婚恋交友活动
一是普及正确婚恋观,倡导婚恋新风尚。市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团市委借助“青春深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正确婚恋观的宣传推广力度,定期发布系统的婚恋教育内容,涵盖婚恋心理、家庭责任、情感沟通等多方面知识,助力青年树立科学合理的婚恋观与家庭观,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的婚恋新风尚,引导青年追求健康、文明、和谐的婚恋关系。市妇联在广播电台推出“如果声音有爱”访谈栏目,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展示家庭幸福的不同侧面,激发年轻人对幸福婚姻的向往。市计划生育协会举办以“倡新型婚育文化 助家庭和谐幸福”为主题的“5·29会员活动日”活动,现场诵读《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倡议书》,组织开展全市“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号召社会、企业、个人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社工队伍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针对加强社工队伍培训及专业化服务的建议,团市委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强化婚恋心理咨询服务,为青年提供全方位的婚姻健康咨询、情感心理辅导等。通过线上咨询、线下一对一辅导、团体心理治疗等多元化方式,精准帮助青年解决在婚恋过程中面临的各类心理问题,为青年的情感生活保驾护航。2017年,民政部发布《婚姻家庭辅导》行业标准,规范婚姻家庭辅导室辅导员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指导帮助。广东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定期对会员机构辅导员进行专业培训及考核,确保婚姻家庭辅导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创新服务形式,提高婚恋服务便利化水平。针对创新服务形式及提升婚恋服务便利化水平的建议,团市委将深入调研青年兴趣爱好与社交需求,设计并推出多样化的交友活动,如户外拓展、文化艺术交流、职业技能分享等主题活动,让青年在轻松愉悦、富有内涵的氛围中自然建立联系,持续对“青鹏之恋”“青爱团”等系列品牌活动进行优化升级,不断丰富交流形式,融入更多新颖元素与互动环节,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与参与度,为青年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优质交友平台。市妇联策划推出“鹏城有爱”婚恋交友服务品牌,积极推动将妇儿大厦打造为婚恋地标,在七夕、520等重要节点开展国潮、新潮的交友活动,营造轻松自如、甜蜜温馨的婚恋社交氛围。福田区妇联构建“1234”招才引智婚恋服务机制,推出“福田鹊桥”婚恋交友品牌,发布《罗湖区未婚青年婚恋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推出“懿心相随”特色婚恋服务,在水贝IBC商场举办中式集体婚礼,设置百年婚书展,推出深港青年鹊桥会,促进深港心联通,加速深港融合发展,推出“南山区爱情地图”,重点聚焦青年交友难题,单身青年可运用午休和下班后的闲暇时间,通过小程序匹配合适异性,开展一对一约会,邂逅更多幸福的可能。
9.第20250577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袁志雄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大鹏新区打造婚恋天堂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助力大鹏新区建设世界级“婚恋天堂”、促进滨海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打造最美海滨海景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新址位于南澳月亮湾广场,于2023年8月10日正式启动,开启全市首家海景婚姻登记处,营造特色户外海景个性化结婚办证点,结合大鹏新区山海特色,室内设置温馨的办证窗口、等候区、婚姻辅导室、颁证厅、化妆室、母婴室等功能区,室外打造特色海滨拍照打卡区、宣传栏等,营造温馨有爱的环境氛围,展示大鹏传统优良的婚俗文化特色,打造特色海滨婚姻登记处。基于大鹏新区的山海资源,以相识、相知、相爱三部曲的设计理念,主打“海誓山盟”的网红元素,每处细节均体现海洋浪漫的气息,面向前来登记的新人打造最美的海边婚姻登记处“打卡点”。
二、持续“山海相约”婚俗改革活动品牌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倡导全社会形成婚事新办简办的文明新风和“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婚姻家庭理念,我局指导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举行“山海相约·遇见深圳”幸福接力活动。活动从报名的夫妻中筛选夫妻代表,在活动现场分享好家风好家教,传递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并邀请媒体报道,制作活动宣传片,透过宣传片传递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记录“山海相约·遇见深圳”--幸福生活的美好瞬间。
三、助力文旅甜蜜经济发展
我局指导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以婚姻登记处为核心,将南澳月亮湾广场成片打造为爱情主题地标,增加具有浪漫元素的拍照打卡装置,打造包含爱情元素的“月光步道”,设置心跳墙、许愿树等互动体验区,开发渔民娶亲、海边日落音乐会、浪漫求婚仪式等体验项目,丰富“最美婚姻登记处”体验内容。同时联合广场周边海鲜街、海贝湾、洋畴湾等片区商家,打造“婚登+婚宴+旅游”的婚恋一站式服务,形成片区产业集聚效应。利用盐田-南澳海上交通航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片区引流。此外,我局指导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积极打造深圳国际婚博园,该园是深圳市唯一以婚庆文化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园区,于2021年获评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已逐步形成稳定的“婚纱摄影+旅游度假+婚礼婚宴+影视摄影”战略合作生态圈和价值闭环,每年定期在园区举办大型集体婚礼,助力成为业界知名的中国婚庆文化产业引领者、集聚区,也是大鹏新区有名的网红打卡点。
10.第20250551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涂欢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探索公益慈善赋能科技创新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创新局等单位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企业捐赠资金视同研发费用”的建议
为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32 号)规定,企业发生的科研捐赠,若符合条件,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实现与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相同的税收效应。关于“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中对企业出资的对象,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机构扩展至基金会”的建议,能进一步激发企业通过慈善捐赠支持基础研究的积极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省(市)级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部门,无权突破现有政策规定,扩大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深圳市税务局将认真落实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向上级部门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打造永续基金会,为基金会资金使用松绑”的建议
(一)关于“调整现有慈善法中对于公募、非公募基金中支出比例的强制性限制,给予基金会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等建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2024年9月5日正式实施,该法第六十条及《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比例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慈善组织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鉴于我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没有权限对《慈善法》等上位法的相关条款作出调整。
为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民政部于2018年10月30日印发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慈善组织在开展投资活动时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慈善组织财产损失的,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相关人员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慈善组织财产损失。因此,慈善组织可以在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原则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保值增值投资活动,通过投资收益和吸引捐赠扩大慈善财产规模,实现慈善组织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允许慈善组织资助深圳市科技创新项目,并将项目成果转化的部分收益,再用于该慈善组织对其他科技创新项目的资助”的建议。一方面,我市实施的基础研究面上、重点等项目紧密围绕“20+8”重点产业集群,聚焦数理科学与交叉前沿等十二个重点领域,紧贴市场需求,吸引企业参与合作,增强成果转化预期;实施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建设和认定计划,支持产学研多方联合开展概念验证和中小试服务,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打造科技成果专业化验证、中试平台。另一方面,我市正积极推动构建现代慈善体系,深圳慈善除了传统的扶危济困、助老恤孤之外,已在支持科技创新等多个领域积极探索。《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等方式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深圳新基石科学基金会设立“科学探索奖”“新基石研究员”两大项目,支持基础研究,累计资助科学家401人次、资助金额15亿元。相继登记成立了多家科学研究类基金会,积极探索公益慈善助力科技创新,如深圳市鹏城实验室科教基金会、深圳市光明致远科技基金会、深圳湾实验室科技基金会等。接下来,我局将针对该项建议积极开展评估论证,探索公益慈善支持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三、关于“探索公益福彩金支持科研及相关工作,将福彩公益金用于资助科技创新项目、科研人才培育、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等,推动深圳科技创新的发展”的建议
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社会公益事业专项资金,始终秉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聚焦民生保障领域。根据《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22〕1号)第六条规定,由我局负责制定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资助指南,受理资助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和社会公示等工作。后续,我局将严格遵循福彩公益金使用范围与发行宗旨,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统筹考虑该项建议,对其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积极探索福彩公益金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模式。同时,联合财政、科技等部门,践行“科技向善”理念,精准对接社会需求与科研创新,建立健全公益金支持科研的合规机制,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惠及民生福祉。
四、关于“将教育机构捐赠配比延展到科研机构”的建议
我市出台的《深圳市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资助范围主要是根据《中央级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以更好推动发展民生事业,关于代表所提将我市新型科研机构纳入范围,还需在不突破上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研究。我市目前已有市科技研发资金,由市科技创新局统筹用于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科技研发,建议科研机构按规定积极向主管部门申请。市财政局将会同主管部门积极探索研究科研机构捐赠收入财政资金配比工作。
11.第2025006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梁燕英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社会企业生态体系,推动深圳社区经济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社会企业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建议提出深圳亟需通过社会企业模式激活社区经济活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针对这一现状提出三个方面具体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截至目前,成都、北京、安徽等地先后就社会企业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具有较好的借鉴性,但目前我国对社会企业仍处于探索阶段,理论界对社会企业的定义、形式等尚未形成权威性、一致性的意见,法律上尚未明确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法律亦未明确社会企业的主管单位。因此,在我市开展社会企业认证、培育尚缺乏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但在现有条件下,我局将立足民政职能,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吸收采纳建议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加以推动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社会企业的研究探索。我局正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与分析社会企业的各项政策资料,深入了解社会企业的运营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为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措施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探索推动我市社会企业发展。二是推动完善我市社会企业法规政策。目前我局正积极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推动将社会企业相关内容纳入条例,支持我市社会企业发展。三是不断完善我市企业信用建设。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工作,按照《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依法依规归集全市68个信源单位共计超25.88亿条数据,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等各类信用信息,为后续开展社会企业认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等数据支撑。四是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我市现有慈善组织491家,每十万人拥有慈善组织数量、人均捐赠额均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企业年均捐赠额超100亿元,我市企业及企业家群体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接下来,我局将加大慈善褒扬和宣传力度,持续动员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业通过慈善捐赠、设立专项基金和慈善信托等方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拓展社会企业资源渠道。五是创新开展品牌活动。深圳中小企业数量超260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我局积极引导和广泛动员中小企业投身公益事业,系统性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我局聚焦深圳及对口帮扶地区的民生需求,组织开展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重点引导慈善资源向“老小”“弱困”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关爱等民生薄弱领域的帮扶力度,打造了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持续的公益慈善品牌项目,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公益慈善项目矩阵。同时,扎实推进慈善项目库建设,目前已完成100个项目入库,进一步丰富了慈善项目资源储备。为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推动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平台和载体。
12.第202501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闵齐双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化深圳慈善行业合规建设,靶向提升合规效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地实施,社会各界对慈善组织合规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已达成广泛共识。加强慈善组织合规建设,确保慈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以及慈善组织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有助于健全慈善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严守公益初心和非营利性底线,有效防范公益慈善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我市高度重视慈善组织合规建设,积极依托慈善行业组织、枢纽型慈善组织等开展合规建设试点,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慈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议提出“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合规评级体系”等3条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我市开展慈善组织合规建设极具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建议内容,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合规评价体系、加大慈善组织合规建设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关于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合规评级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合规建设,不断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一是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我市于2023年6月出台《深圳市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对社会组织内部组织架构建设、信息公开、党建、财务管理、会议管理、印章管理、档案、人事、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纠纷调解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示范文本,为慈善组织合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2017年,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明确了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督、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活动规范、财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并于2024年进行了修订,是慈善组织合规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推动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2024年9月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财务状况、项目开展情况以及信息公开等进行评估”,为慈善组织评估制度提供了法制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各位代表关于“建立慈善组织合规等级评估体系”的建议,一是加快特区慈善立法,推动将慈善组织合规建设、慈善组织评估制度等纳入立法内容,为我市慈善组织合规建设提供坚强法制保障。二是积极推动慈善组织合规建设列入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三是根据慈善监管要求,加快推动将慈善组织合规评价相关内容纳入我市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并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慈善组织进行评估。
二、关于加大慈善组织扶持力度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管并重,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市慈善组织491家、年均捐赠额超100亿元,每十万人拥有慈善组织数、人均捐赠额位居全国前列。一方面,强化指导服务,助力慈善组织完善合规体系。根据《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年)》等要求,2024年,我局委托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协助开展慈善行业合规化试点服务工作,推动在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深圳市慈善会、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粉红丝带乳腺关爱中心等试点单位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为试点慈善组织提供合规建设指导、评估、咨询等服务,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深圳市慈善会等枢纽型组织合规试点示范作用,为全市慈善组织在规范业务活动、加强合规流程设计、准确识别和应对合规风险等方面提供借鉴。另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慈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慈善组织纳入覆盖范围,对慈善组织的法人治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检查,指导慈善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组织结构。综合运用自查自纠、实地检查、财务审计等方式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善款募集管理。推动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全面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受托人信息公开。组织开展慈善组织书面调研及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和慈善项目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治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问题,督促指导其整改规范,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一是将充分借鉴我市企业合规建设经验,加大对慈善组织合规建设的扶持力度,组织慈善行业组织、枢纽型慈善组织等,研究制定并适时发布合规建设工作指南。二是鼓励深圳市慈善会等合规试点优秀单位系统总结、深化运用、交流互鉴其合规建设成果经验,扩大合规建设成果应用,持续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三是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慈善综合监管机制,对慈善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总结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慈善组织自主合规建设的内生动力和针对性、有效性。四是支持慈善组织设立首席合规官、开展合规试点等,积极推动合规化建设,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财务、资产、业务活动等管理制度。
三、关于搭建行业合规交流平台的建议
我局积极推动搭建由政府指导、行业参与的慈善行业合规交流平台,推广合规理念、根植合规文化,持续提升行业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一是组建行业合规专业委员会。2021年,指导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成立行业合规专业委员会,搭建行业合规交流平台,在全国率先开展慈善组织合规建设,为慈善组织开展合规建设提供专业指导、技术支持和保障,形成了《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行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工作纲要》,发布《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会员公约》《深圳市慈善组织合规联合声明》,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实施鹏城慈善人才培养计划。根据《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鹏城慈善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一批熟悉现代慈善理论、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慈善组织管理人才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慈善人才队伍。2023年,与深圳大学签署框架协议,共建“公益慈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2024年,针对全市民政系统、慈善组织秘书长、慈善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综合培训,线上线下培训超2000人次,把慈善组织合规化建设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大力培养慈善行业人才、提升机构管理能力。三是不断完善慈善行业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慈善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制定。制定出台首部公益创投地方标准《公益创投运行指南》,充分发挥公益创投的社会价值,引导公益创投规范化有效运作;研制了《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标准化办展工作规程》,为标准化举办中国慈展会提供明确指引。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着力:一是进一步发挥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行业合规专业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为我市慈善组织开展合规建设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深圳市公益慈善标准体系,为慈善组织合规建设提供标准支撑。积极支持和指导慈善组织加大合规信息共享,加强行业领域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研制,促进公益慈善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政府、行业、慈善组织、金融行业等各方共同发力,持续加强对慈善行业合规人才的培养。我局将优化鹏城慈善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开辟合规建设专题等方式,进一步聚焦代表们关注的合规建设内容加强培训。
13.第202510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何珊珊等人大代表:
各位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我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社会跟踪帮教问题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代表们对当前我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社会跟踪帮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我局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切实履行临时监护与长期监护职责。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本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市区儿童福利机构对于因父母丧失监护能力、被依法剥夺监护权或经公安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等情形的未成年人,承担长期监护责任,并通过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为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辅导、特殊教育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护体系,切实兜牢未成年人成长底线。
(二)探索未成年人心理与行为矫治。在探索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矫治的实践路径中,系统化干预成为关键的突破点。如,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构建“评估-干预-培训”三维服务体系,形成心理矫治长效机制。自2023年2月起,建立分层分类服务机制。面向儿童群体开展12场社会化专题活动,重点实施情绪管理与行为矫正;为家长及教育工作者举办18场心理赋能工作坊,强化家庭支持系统;创新开展“法律+社工+心理”复合型人才培训14场,提升基层未保队伍专业能力。同步建立个案服务体系,开展个性化心理咨询,开发2期儿童主任线上认证课程,服务经验获广东省律师协会未保委认可并推广。
(三)职业技能与社会适应融入矫治服务。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体系方面,创新推行“职业启蒙-技能实训-就业衔接”三维赋能模式,通过相关机制将职业技能教育前置于矫治服务全流程。如,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打造“预防-赋能-融入”全链条服务体系。通过建立青年职业发展档案库,实施团务知识标准化培训课程,创新开展情景模拟实训、职业导师结对等项目。重点围绕犯罪预防、权益维护、生命教育三大维度,开发适岗能力评估体系,已帮助涉案青少年掌握基础职业技能,就业转化率达76%,有效实现社会再融入。
(四)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社区融入。在推进未成年人社会融入的系统工程中,法治素养培育与社区支持网络建构具有基础性作用。如,福田区益启法律服务中心构建“五位一体”未成年人法治保障网络。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司法+行政+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协同机制,创新“线索收集-风险评估-分级处置”工作流程。通过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含热线、公众号、基层走访等渠道),处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其中采取“法律会诊+心理疏导+社工跟进”综合干预模式的案件化解率达92%。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福田未保工作标准”,相关经验被纳入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南。
(五)拓宽社会救助广度。一是印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临时救助办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等系列文件,社会救助对象拓宽至非户籍家庭成员,将在深经常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子女等家庭成员纳入保障范围。二是修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将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未成年人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三是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483元、2373元、2225元。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发放生活扶助金,扩大对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倾斜救助。四是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通过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六)提高救助时效性。一是压缩审核确认时限,要求低保审核确认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日期),加快审核速度,让困难群众尽快获得保障。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明确可先行救助,事后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于小额救助,明确区民政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审批,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七)完善主动发现救助机制。以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深圳市综合救助平台建设为抓手,畅通部门间信息交流渠道,联合市医保局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机制,将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关口进一步前移。市医保局按月将基本医保参保人医疗费用支出达到预警标准的预警对象信息推送至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通过数据比对将其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畴,以及时捕捉风险“弱信号”。区、街道民政部门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线下核查,及时发现需救助的困难群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法落实未成年人兜底监护职责和社会救助职责,并进一步加强与未成年人有关社会组织的培育、监督和管理,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合作,积极发挥与未成年人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强化儿童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