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0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1-08-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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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全面实施民政部与市政府签署的《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悉心指导下,在各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工作者以“部市协议”为统揽,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改革创新迈出更大步伐
(一)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荣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市民管局被评为“2010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之年度组织”。一是全面实行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和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双轨体制,启动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试点工作,壹基金成功落户深圳。二是出台《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转移委托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第一批核定削减的政府工作事项已有80%转移委托。三是启动社会组织培育实验基地,探索先培育后登记的管理模式,首批入驻的6家草根组织已有5家成功登记注册。四是拓宽政社沟通渠道,在2010年新换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人数成倍增加。五是与国税局、地税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化我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通知》,建立多项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二)创新社区服务机制。编制《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树立了民政在社区服务中的统筹地位,整合社区资源,制定以人口为基本单元的社区设施配置标准,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支撑的社区服务机制,构建非行政化提供和跨部门、综合性的社区服务模式。
(三)设立第二条保障线。出台《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救助范围扩大至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群众,并首次对非户籍困难居民救助做出制度性安排。同时低保标准从415元提高至450元,并为低保对象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物价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
(四)以网络问政推进殡葬改革。开展了首次殡葬专题网络问政,点击量达到17526次,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加大殡葬服务改革力度,全部殡葬用品销售价格比物价部门的核定价低25%,市民治丧费用平均下降31%,并为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殡葬服务。
(五)建立公益金与财政资金对接机制。由公益金开拓项目、财政预算资金承接成熟项目的机制实现零的突破。高龄老人津贴项目的资金来源从公益金转为财政保障。全年安排福彩公益金3.1亿元,资助了43大类的公益慈善、社会福利项目,其中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方式,投入3500多万元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了75个公益服务项目。
(六)推进区域民政合作。一是全面引入香港社工督导,开展跨界合作。二是在《珠江口东岸地区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备忘录》的框架下,推出深莞惠老人优待“一证通”项目,凭老年优待证可免费进入三市65个景点和公园。三是与惠州、韶关、化州等地合作建立流浪精神病人、孤残儿童异地安置机制,实现了异地福利资源和救助资源共享。四是建立援疆喀什社会工作站,推进民族社会工作发展。五是与香港社联形成《共同推进社会服务公益慈善事业合作备忘录》。
(七)转变职能。结合大部制改革的要求,行政许可事项由6项减为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10项减少为3项,有5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行政服务。
二、整体工作全面进步
(一)社会福利不断完善。确定了66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188个服务网点,养老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对户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紧急呼援服务,为80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保险。加大对困境儿童救助力度,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制度、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制定孤残儿童养育标准,市社会福利中心与爱心企业共同建立大龄孤儿实习、培训和就业的平台。
(二)双拥优抚不断加强。全面开展创建第九届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区)活动。广泛开展优抚制度建设和优抚对象生活状况调查,建立了“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医疗优惠+医疗救助”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
(三)安置改革深入开展。建立“双退”安置工作协调机制,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军休服务社会化、军供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涉军信访维稳成效明显。
(四)社区建设显著进步。开通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推进阳光政府向基层延伸。以“邻里互助”计划为载体,增强居委会的自我服务功能。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计划,全市投入4.09亿元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省、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76%和85%。
(五)社会工作有新发展。制订岗位设置指引,在市局系统设置编制内社工岗位。启动社工项目服务购买试点,积极推动社工服务机构从中介型向实体型转变。成立现代公益组织评估与研究中心,开展机构评估和课题研究。组织公益创意项目电视大赛,探索公益项目创投新方式。社工首次大规模全方位参与富士康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深圳社工介入“富士康员工关爱”行动和深圳举办“社会工作国际论坛”被评为2010年度中国十大社工事件。我市共有43个机构提供社工服务,全市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达2529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达1300多名。
(六)全民慈善正在形成。举办“鹏城慈善奖”表彰活动,发布“深圳慈善榜”,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在邮政网点设立1700多个“慈善捐赠服务中心”,在联通网点设立1500多个长期募捐站,借助商业营销网点,把慈善工作延伸到全市的各个角落,玉树地震筹集捐款超过2亿元。
(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区划、婚姻和收养登记、老龄工作、党务工作、人事教育、信息宣传、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双到”对口扶贫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建立督查督办信息系统,较好完成了年度白皮书的各项任务。全年销售福利彩票23.20亿元,增长率16.64%,销量稳居全国城市排名第三。
(八)调研工作上新台阶。积极推进“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等七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我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建设公民社会”等重大课题,为进一步落实“部市协议”打下坚实基础。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分别有5篇和9篇论文被评为民政部和广东省民政厅优秀论文。
(九)基层民政亮点纷呈。过去的一年,各区民政部门大胆创新,呈现出市区联动的喜人态势。福田区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创建了“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罗湖区颁布了区委区政府1号文,全面推进社区自治,促进社区治理模式从行政主导型向政社合作型转变;盐田区在全市率先召开全区社会建设大会,出台了关于社会建设的1+X文件,提出以社区建设牵动社会建设;南山区打造了社工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整合了各种社区资源;宝安区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全区12大类76个救助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及调整,提升了救助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龙岗区率先出台《龙岗区百名社会工作高级人才培养选拔实施办法》,将百名社工高级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列入龙岗区优才工程;光明、坪山新区积极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过去五年,我们从社区体制改革起步,实现了基层民主的跨越式发展;从行业协会民间化发力,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从构建现代社工制度入手,推进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从推广全民慈善理念切入,促进慈善事业大发展;从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着力,推动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转变。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以贯彻落实“部市协议”为抓手,全方位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以召开全市社会建设大会为契机,编制《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规划》,以社区服务带动社会服务,以社区建设带动社会建设。我们的改革,实现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由专项改革到综合配套改革的转变。我们的改革,成为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十二五”时期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2010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我们倍感自豪,不仅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而且,民政工作越来越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民政的地位有了极大提升,民政的作用愈发凸显,民政的形象更加鲜明,民政的影响更加广泛。民政工作正从后台走向前台,从边缘走向中心,传统民政正在向现代民政转型。民政工作能有今天的局面,取得今天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民政部、省民政厅悉心指导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民政工作者多年来孜孜以求、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民政局党组对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我市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社会转型和利益格局的变化,社会矛盾和人们诉求的增加,给民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民政法制建设、基本设施建设和专业化建设等相对滞后,影响了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质量。目前,全国各地民政事业呈现齐头并进、你追我赶的态势,前有标兵,后有追兵,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的思想,不能有任何畏难的情绪,更不能停止改革创新的步伐。我们要继续发扬特区敢闯敢试的精神,勇当先行先试的改革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