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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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责、勤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是社会组织管理推出新举措。创新社区基金会登记办法,建立社会组织首任法人代表见面谈话制度。出台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不预先通知抽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全年共依法查处221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创设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发展清单,出台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合成立新的市社会组织党委。

  二是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出台《深圳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深圳市老年人专用智能产品与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指引》等政策性文件。“养老工程”被列为市政府12项重大民生工程之一加以推进,市养老护理院、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一期、罗湖区宝丰苑敬老院等3个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完工。

  三是基本民生保障实现新提升。低保标准大幅度提高至800元/月/人,积极为低收入群体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深入实施“来深建设者及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等社会救助项目,初步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推动出台《深圳市巨灾保险救助工作规程》、《深圳市巨灾保救助保险防灾防损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配套制度与方案。

  四是灾害应急处置展现新作为。全市民政系统全力参与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事故善后处置,在受灾企业和群众安置、遇难(失联)人员家属经济补偿政策制定、遇难(失联)人员亲属接待安抚、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和丧葬服务、救灾物资筹集、社会力量动员、协调慰问援救部队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创新建立“四个联动、需求匹配、精准救助、全程参与”社工灾害救助服务模式,受到民政部、省、市领导的肯定。

  五是基层治理创新迈出新步伐。稳妥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在龙华新区完成街道分设试点。加快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家园网建设。修订颁布《深圳市社区居民议事会工作规程》,规范提升社区居民自治。总结推广光明新区试点经验,加快培育发展社区基金会,助推社区治理创新。落实市政府《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指导意见》,协调指导各区(新区)全面按期完成6700件民生微实事。

  六是公益慈善事业取得新发展。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慈展会,对接金额122.53亿元,较上一届增长141.24 %。深入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深圳公益慈善月”等公益慈善活动。国际公益学院落户深圳。“劳务工关爱基金”荣获中华慈善奖。

  七是社工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推动出台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助企业社会工作等3个《实施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挂牌成立。购买社工服务整体打包标准提升至9.3万元,民生公益类社工纳入我市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帮扶培育喀什本土首家社工机构,“小母羊”社区经济发展、巾帼家政等帮扶项目落地生根,社会工作援疆品牌进一步擦亮。深入推进“社工+义工”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记录。

  八是双拥优抚安置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双拥创建,圆满完成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工作。积极开展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全国烈士纪念日等活动。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军休服务、军供保障、烈士褒扬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九是专项社会事务实现新拓展。新增遗体消毒、骨灰盒(盅)等2个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免费标准进一步提高至1980元,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数字化、规范化颁证仪式,完成龙华、大鹏、坪山等3个新区的结婚登记大厅数字化改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进一步加强。

  十是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规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公道正派选拔使用干部,建立完善首问负责、绩效面谈、行政无为问责等制度。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成立市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一把手”述责述廉等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阳光民政”监管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和监督。

  此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青妇、绩效评估、财务管理等工作也有新的举措和成效。

  与此同时,各区(新区)积极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各有特色、亮点纷呈。福田区深化打造“民生微实事”品牌,相关做法在全市范围推广;积极推动社区日照中心转型升级,探索建立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护结合“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盐田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社工建设“五大行动计划”有力推动了“资源整合”和“服务转介”。南山区建立完善多元化、专业化的复退军人帮扶体系,帮扶服务有特色;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宝安区坚持“机构+居家”融合,探索“离家不离亲、离家不离社区”新型社区养老模式;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坪山新区设立专项资金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建立“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的养老机构运营模式。龙华新区将驻区部队困难官兵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引进3D数字化模拟场景颁发结婚证书仪式。大鹏新区建立基层社区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同区通办”便民机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民政工作创新发展还有待深化。一些传统业务创新不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覆盖面窄、政策碎片化,与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一些新兴业务也遇到了继续创新发展的瓶颈和障碍,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局限于登记、监管等小格局小循环,基层社区治理还缺乏科学、管用的顶层设计和模式创新,专业社工队伍的活力、吸引力呈现下降的态势。二是制约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尚未消除。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机构、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军休军供机构等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运营模式和管理理念方式方法,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导致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严重不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仍以行政化供给为主,还没有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有机结合。三是历史遗留的民政基础设施落后和法治建设滞后问题还依然突出。社会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历史欠帐较多、投入严重不足、整体水平低下,孤残儿童、流浪精神病人等一些救助服务对象只能放在市内社会机构或广东省内一些地方托养,既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也存在很大的安全责任风险。民政立法严重滞后,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比较零散不系统;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缺少专门的政策法规工作机构及专业人员;民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不适应社会组织监管、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日益繁重的行政执法任务需求。四是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还有待加强。一些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不足、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抓工作落实的办法不多,少数干部职工在精神面貌、工作干劲、工作作风上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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