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6-12-20 09:58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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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民政信息化建设是衡量民政工作社会作用、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民政工作现代化程度、民政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深圳市电子政务整体规划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民政工作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凸显,加快民政信息化进程势在必行。

  为了进一步推动“十二五”期间的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突出信息化在推进各项民政业务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依据民政部《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的《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深圳市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

  一、 现状与形势

  (一) 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信息化工作坚持服务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区民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电子政务能力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业务应用系统不断丰富。

  近几年陆续开发建设了一批信息系统,形成了基本的专业数据库,主要是自主开发了社会组织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OA系统、福彩投注站网上申请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社会团体年检系统、门户网站等,同时落实了上级部门下发的软件系统,如民政部台帐系统、全省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等。

  2.网站建设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深圳民政在线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实现了信息公开总渠道、政民互动总平台和网上服务总窗口的三大功能。网站开设了民政概况、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在创建服务型、阳光型政府机关,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行政效能和服务公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深圳市民政网站建设的指引下,各区(功能区)民政局分别嵌入同级“政府在线”建立了部门子网站。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和市直民政单位,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深圳市殡管所、深圳市捐助管理中心、深圳市福彩中心、深圳市慈善会等也都新建了门户网站。部分街道和社区也搭建了自己的政务网站。

  3.政务资源开发逐渐深入。

  分别整合了民政门户网站、12349公益服务热线、民政官方微博等政务资源,建立了民政服务信息数据库,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向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信息。初步形成了信息集中,资源集中,服务开放的资源开发模式。

  4.政民互动取得可喜成绩。

  开通了“民意征集”、“在线申报”、“在线访谈”、“咨询投诉”、“民政业务常见问题解答”等亮点栏目。实现了12349公益服务热线的落地并与门户网站进行了对接。成功开通了民政局官方微博,成为传播民政理念、促进政务公开、提供便民服务的又一窗口。充分借助网络、电话、移动通信等媒介,实现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和交流。

  在看到取得的初步成果的同时,也要更清醒的认识到,民政信息化建设与公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与市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在前进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

  1.对信息化的强大需求与薄弱的信息化基础之间的矛盾。

  随着民政业务的发展,各个部门、各级领导对信息化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对获得信息技术、信息系统支撑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由于民政信息化起步晚、投入少,造成基础薄弱,业务应用覆盖低,有效供给明显不足。民政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大基础投入。

  2.信息化建设特点与民政业务特点之间的矛盾。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跃发展,系统建设向网络化方向发展。随着业务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系统建设也要求向大型化和协作化方向发展。然而民政业务类项多、独立性强、关联度差,工作对象、类型、层次、方法差异性大,难于通过一个或几个信息化系统支撑全部业务,而且多数民政工作面向社会公众,系统部署层次多,数据采集难度大。目前,民政系统还未有一个支撑全业务的应用软件。

  3.信息化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难题需要突破。

  民政业务服务对象有很多是弱势群体,缺少获得信息化服务的基础条件,但是,他们的服务诉求又需要得到紧急的反馈,因此,需要破解信息化服务在向基层延伸的难题,在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之间,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一个及时响应的纽带。

  (二) 趋势

  “十二五”期间民政信息化存在以下五个发展趋势:

  1.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流程再造。

  打破条块分割的传统体制,是大势所趋。民政信息化改革要主动适应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在现有职能分工的格局下,以业务需求、民众需求为任务线索,在信息流环节率先突破行政改革的瓶颈,由浅入深推进跨部门协调,实现业务协同。

  2. 多元化的政民互动。

  从单纯业务办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到引入公众互动、参与监督,加强对公众的服务职能。拓展政民互动手段,用户可以在线也可以使用线下的其他方式接入电子政务服务。

  3. 注重电子政务的信息共享。

  注重同级不同机构之间,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政部门(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从各业务系统的独自建设,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状态到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形成各业务部门协同工作,信息共享的新局面。

  4.“云计算”特点的纵横联网。

  抢抓深圳市作为全国先行开展云计算服务试点城市的机遇,将民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融合到全市信息化平台和全市政务云工程。横向通过资源信息共享体系与其它部门共享资源,形成跨部门协作;纵向形成国家、省及市、区、街道、社区的“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数据共享格局。

  5. 多样化的智能拓展。

  从民政数据的分散维护、查询、统计到建立在“数据仓库”技术上的整体统计分析、决策咨询支持。

  (三) 机遇

  1.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基础。

  信息化是当今时代的主要特征,信息技术重构社会发展方式,信息技术发展呈现智能化、虚拟化、集成化和绿色化的趋势。把握时代趋势,充分利用计算机、“3S”、多媒体、网络、通信、虚拟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利用民政信息资源,促进民政信息交流与共享,是实现现代民政的必然途径。

  2.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为深圳市的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导。

  民政部印发的《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是指导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文件。深圳市的民政信息化建设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统筹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3.市电子政务的发展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成功经验和良好环璄。

  作为国家首个电子政务试点城市,深圳市电子政务发展迅速,在政务资源信息共享、跨部门大型综合应用等系统建设上都取得了较大突破,如行政许可电子监察、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等均居于全国领先水平。这些成果为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建设经验,同时也提供了信息资源共享及服务的基础和良好环境。

  (四) 挑战

  1.运行机制不完善,活力欠缺。

  信息化机制不完善,绩效考评制度、测评制度、会商制度、项目审查制度、激励机制、协调机制等,没有很好建立,影响了信息化工作有效推进。

  2.资金投入不足,推进乏力。

  深圳市民政信息化建设起步晚,资金投入总量小,落后于深圳市本级大部分部门。由于重建设、轻运营等认识上缺位,导致运行维护经费捉襟见肘。

  3.统筹规划不到位,各自为政。

  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部门分割,缺乏顶层设计,没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各级民政业务流程规范不统一,建设步调不一致。资源整合共享进展缓慢,关联业务协调度低,不能实现上下级部门、同级部门的互联互通及信息资源共享。一方面,业务系统无法覆盖所有业务需求;另一方面,某些业务系统又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况。

  4.标准规范不统一,共享断裂。

  民政信息化建设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原有的信息系统在应用体系结构、技术路线、数据存储方面都没有统一的标准,系统接口没有开放,形成信息孤岛、无法整合、难以共享。另外,民政业务的多样化、管理的复杂性,也造成了业务系统的复杂和缺乏连接。

  5.数据中心未建立,决策失依。

  没有统一的民政基础数据库,分散、异构的数据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很多民政业务还处于手工、纸质件办理的阶段,数据查询及统计不便,数据口径不一。不能实现数据的深层次挖掘,无法为各级机关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6.信息安全呈现新的态势。

  目前,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仍相对滞后于电子政务应用的发展。政府和重要信息系统已经成为网络安全事件的重灾区,网络病毒层出不穷,信息安全建设在建立基本的安全防护基础上还要应付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二、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适应深圳市民政事业向现代民政转型,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深入应用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基本目标,统筹规划,前瞻设计,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推进民政信息基础设施宽带化、信息资源处理智能化、信息技术服务集约化,全面建设以信息化支撑的先进、高效、智能的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体系,促进本市民政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科学发展和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和谐民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 基本原则

  1.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民政信息化工作须整体规划,推进时选准突破口,选取试点,分步进行,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实施。各区(功能区)民政信息化建设要以本规划为指导,因地制宜,按步骤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各区域间相互协调、科学发展。

  2.联合建设,集中管理。

  市局统筹建设,各区、各功能区的民政部门、市局各部门和运营商要加强交流和协作,共同推动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应用,以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开发、运营、管理资金,实现各参与方的互利共赢。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坚持数据集中存储、集中管理、共享使用。

  3.立足需求,注重实效。

  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出发,以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民政问题入手,把应用效果作为衡量民政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标准。加快建设一批应用系统,通过系统的推广应用,提高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水平。特别是拓展电子政务受益群体和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使得亟需社会支持而自身使用信息技术存在障碍的民政对象,如老人、低保户、残疾人等,能够从电子政务服务中受益。

  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必须以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为指导,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保证系统的标准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实用性。健全信息安全与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内容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三、 主要目标与建设思路

  (一) 主要目标

  通过建立通畅的政务电子通道、统一的数据分析存储中心、综合的管理服务平台,以先进的技术支撑为基础,有效改善民政工作的管理与服务环境,逐步建设成对上可为政府分忧的社会安全运行基础和保障预警体系,对下可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公共服务平台,为新时期民政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

  具体目标如下:

  1.一套标准体系。

  以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民政部及省民政厅信息化标准体系为指导,参照深圳市现有电子政务标准规范,研究、整理、规范深圳市民政信息化标准体系。

  2.一个数据中心。

  建设民政数据中心,一方面显著提高民政信息资源建设及信息共享程度,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政部门协同办公;同时,组织民政核心业务数据,实现对内业务使用、对外服务应用,为全市其他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另外,提升民政业务系统数据的分析、统计、汇总、查询等方面应用水平。在数据资源基础上,建立民政业务分析模型,建设民政数据挖掘与智能决策辅助系统。

  3.一个政务平台。

  建设涵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民政政务平台。通过业务的自动流转及自动处理,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业务处理能力;通过整合系统,消除各级工作人员对分散系统的重复录入,减轻基层负担;通过加强各级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市、区、街道、社区的统一管理;通过人性化业务处理、科学化监管考核、实时化业务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4.一个公众门户。

  通过资源整合,建设民政信息统一发布、申请及投诉统一受理,结果统一反馈,服务统一标准的公众门户。以网站为中心,整合12349公益服务热线、移动通讯和便民金融服务,组成民政公共服务系统。同时面对不同类型的用户群,提供个性化信息发布、交流互动平台,全市民政系统在同一个网站下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各职能处室、各区局的风格多样、内容多彩、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子网站,强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量化目标如下:

  通过民政“十二五”信息化建设,实现5个100%的量化目标,即:

  ·100%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可网上查询;

  ·100%面向社会的业务可网上申报;

  ·100%各级民政部门数据实时入库,可提供共享服务;

  ·100%业务流程全覆盖;

  ·100%业务审批纳入内部电子监察。

  (二) 建设思路

  根据民政部《民政信息化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的要求,借鉴民政信息化先进城市的建设经验,结合当前信息化特别是民政信息化发展现状和趋势,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如下:

  1.建设模式“集约化”。

  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建设模式构建民政信息化系统,提高系统聚集度,实现“集约化”的建设及运行模式:

  ·公共服务“集约化”: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集中提供各类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监督参政等公共服务。

  ·业务办理“集约化”:集中建设各民政领域业务系统,并整合已有系统,形成一个统一的业务办理系统。

  ·数据存储“集约化”:建设数据中心,将历史数据和分散数据集中收集到数据中心统一分类存储。

  2.政务应用“平台化”。

  构建民政业务支撑平台,实现业务分析、构建、运行和管理监控,为各种业务的和非业务的需求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根据用户类型提供统一的操作平台,形成公众的公共办事平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人员的统一业务办公平台,领导的决策支持平台。

  3.业务系统“体系化”。

  民政业务系统建设将以业务领域为主线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建设各类民政业务应用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深圳市民政业务应用系统可分为四个服务领域,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军队领域业务应用系统。做到既有重点又成体系,点、线、面结合,形成体系化建设,使民政信息化有计划协调发展。

  4.数据共享“全面化”。

  深圳民政信息化系统涉及的部门多、业务广,既要完成纵向数据共享:向上连接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系统,主要包括民政部的民政部台帐系统、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广东省的全省民政业务统一软件等;向下连接各区系统,主要包括各区社区综合管理系统、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等系统;又要完成与市级单位的系统横向数据共享:如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民政的低保业务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系统共享低保用户信息、劳动就业情况、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组织业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享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等信息。

  四、 主要任务

  (一) 标准规范体系

  以国家电子政务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民政部及省民政厅信息化标准体系为指导,参照深圳市现有电子政务标准规范,整理、规范深圳市民政信息化标准体系。主要包括数据标准规范、接口标准规范、业务流程规范、信息资源共享规范 、应用服务规范、运维管理标准规范等六大类。

  (二) 基础设施环境

  全面整合现有网络与硬件设备资源,重新规划部署机房建设、网络构建、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支撑软件的配置等,为业务应用提供支撑。

  (三) 数据中心

  整合民政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基础标准数据、系统管理数据等,集中存储,构建统一管理、统一共享服务的民政数据中心,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包括:

  1.以民政业务为核心组织关联数据。

  实现数据对内业务使用、对外服务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集中管理、集中服务。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民政部门及全市其它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2.按照业务需要规划主题数据库。

  以人员、机构、地名三个基本主题数据库为核心,围绕民政对象基础信息,建立面向公共服务、面向内部业务管理、面向人员管理等的多个主题数据库。其中人员数据库是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子库,机构数据库是市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的子库,地名数据库是市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的子库。

  3.实现数据的分析决策。

  以“数据仓库”技术为依托,抽取、整合各项业务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展示,通过建立民政业务分析模型,完成统计分析、决策咨询系统的建设,为各级机关和领导直接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动态、业务报表和统计分析等资料。

  4.通过数据共享保证系统衔接。

  以保护利用资源为目标,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处理好新建系统与现有的系统的衔接。数据采集要利用数据共享交换技术做到一次录入、多系统使用,消除基层多次重复录入的问题。同时和社区信息化实施方案实现对接。

  5.完成历史数据整理和标准化。

  由于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长期手工操作造成大量的民政数据为纸质文件或WORD、EXCEL等文件,另外部分已建业务系统中也有一些需要共享的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整理、录入、标准化和数据迁移,丰富数据中心内容,保证数据延续性。

  (四) 业务支撑平台

  以“平台支撑、应用导向”为原则,建设民政业务支撑平台。通过业务支撑平台,根据业务需求可以快速构建各种应用系统。真正实现统一门户管理、统一通讯服务、统一检索服务、统一工作流、统一的系统管理、统一应用开发与接入等公共的信息服务功能等。

  (五) 应用系统

  在业务支撑平台基础上构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建设和管理、服务军队、综合办公、领导决策、基础应用七个业务领域的民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业务、全流程覆盖。其中基础应用是业务系统的基础,领导决策是业务系统的上层应用。

  (六) 公众服务门户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建设统一的公众服务门户,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对“深圳民政在线”等进行功能提升,整合全市民政系统门户网站,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统一登录服务,为公众提供统一的服务入口。以网站为中心,整合12349公益服务热线、移动服务、便民金融服务等媒介,组成民政公共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在线服务、便民服务四大功能,建成多渠道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服务,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立体结合,图文并茂、影音兼备、动静结合,做到既能纵览、又能聚焦,既有平铺、又有汇聚,既有广度、又有纵深,最终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在内容上广泛覆盖、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涵义完整。积极推动网上办事,提供网上表格下载、政策法规咨询、行政审批、专家咨询、网民献计、网民投诉等服务,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现代化办公模式。开展网上监督,通过局长信箱、政务效能投诉信箱和政务公开专栏,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七) 安全体系

  遵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和涉密系统分级保护的有关要求,从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建立综合防范机制,加快千兆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网站监控与恢复以及网络杀毒等整套网络安全产品系统的集成,全面落实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几个方面的技术要求,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可靠的运行,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不可否认性和可用性,避免各种潜在的威胁。

  (八) 运行维护体系

  建设包括系统维护体系、管理模式、运行制度、系统日常管理等内容的信息化运维体系,为业务运行提供稳定、可靠、高效的计算环境,保障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控制和维护的稳定和高效。

  五、 重点工程

  (一) “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的要求,结合深圳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建设“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配合推进我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深圳市“和谐民生”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民政业务综合数据库、网上审批平台、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民政业务综合监察平台、跨部门协同应用平台、业务应用系统。

  (二)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一套完整的收入核对机制,对全市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电子比对,科学分析。实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业务与人保、工商、公积金、财税、车管所、银行、证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电子比对。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社区事务流转系统、核证处理系统、电子比对交换系统、证照交换系统。

  (三) 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政府公共服务在基层的延伸和落地,也是社区自我管理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政务应用系统在基层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基层社区的服务效率。

  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助等社会民政事务在基层社区的信息化服务,同时实现与人口计生、卫生保健、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的综合协同服务,强化社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的窗口功能。

  六、 实施步骤

  本着“先易后难,成熟先行”的原则,从重要性、紧迫度、实施条件的成熟度等方面出发,将建设任务具体分配到五年分三期实现:

  (一) 一期建设任务(2011年至2012年)

  一期建设任务完成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建设、框架搭建及基本业务应用,初步形成在公共服务、办公监管、业务办理等领域的信息化、网络化体系,形成初步的信息共享服务及领导辅助决策功能。

  主要完成机房、网络、硬件设备的改造和升级、民政业务监管中心的建设、系统软件的配置、安全体系的建设等,用以支撑深圳民政信息化建设业务系统今后5年的应用;完成业务支撑平台的建设,为应用开发打下基础;初步构建数据中心,形成各部门各业务数据的集中存储与查询统计;完成基础应用四个系统的建设任务,选取需求较迫切,密切关系民生的民政业务作为突破点,完成七个民政业务系统,切实提高公众服务水平及业务办理信息化。

  (二) 二期建设任务(2012年至2014年)

  在对一期建设成果的优化完善同时,重点进行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完成规划的所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形成完整的深圳民政信息化应用体系。提升公众服务能力和业务办理水平。同时在一期的基础上,推进信息共享及领导决策的应用。

  (三) 三期建设任务(2014年至2015年)

  在一、二期建设成果基础上,完成民政数据中心的构建。并以数据中心为载体,完成综合统计分析、决策咨询系统的建设。为各级机关领导直接提供各类相关信息动态、业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七、 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健全统一的深圳市民政信息化领导体系,健全各区(功能区)、各部门信息化责任部门,统筹推进全市民政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民政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本市民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联动机制,决策机制,管理与服务机制,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建立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其他部门的信息化沟通协商机制。将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建立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工作考核制度。

  (二) 人才保障

  加强民政信息化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信息化人才,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和稳定高技术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探索外包服务中实现人才共享的新机制。加大互补性培训、跟班学习和干部交流力度,努力培养一批既熟悉民政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参与各类技术联盟,借智借力,为需要技术帮助的部门和单位提供关于局域网、传输网络、反黑客、应急响应、业务数据库、应用系统等方面的技术援助与培训,大力提升我市民政信息化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 经费保障

  将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稳定经费来源。探索在福彩公益金中切块安排公益类项目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拓展服务外包,探索托管、BT、BOT等方式,降低政府项目一次性投入。着力解决好系统后续开发、运行维护、数据更新、升级换代和人员培训所需的经常性经费开支。

  (四) 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机制。信息化项目建设要实现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软硬件系统的运行维护、用户管理、流程控制、安全控制和协同互动等行为,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建立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数据采集与汇交,维护与更新,交换与共享制度,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政务和服务信息的公开发布行为,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确保系统和数据运行安全可靠。增强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绿色上网意识,开展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信息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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