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打折回收消费券,侵害了老人的权益,你们有什么处理措施?

发布时间:2024-03-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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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收到老人的消费券后,按规定,不得以现金兑换消费券,而应当提供与收费标准相符的居家养老服务。若被查实违规,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违规的定点服务机构,各区民政部门可视情况轻重、违规次数多少和造成的恶劣影响,分别做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消费券结算或解除服务协议的处理”。对服务机构的收费情况、服务质量或兑换现金等任何违规行为,都可以随时向市、区民政部门投诉,市、区民政部门将认真查实,若证据确实,将依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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