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材料?
发布时间:2025-09-3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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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当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在受理法院或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原婚姻登记机关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