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得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发布时间:2025-04-18 15:32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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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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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按照《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1)拒绝配合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及其相关人员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经济状况的家庭;

  (2)拒绝提供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或提供虚假、不完整的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致使无法对其经济状况依法进行全面信息核对的家庭;

  (3)自费在高收费的幼儿园、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就读的家庭,自费在境外留学的家庭;

  (4)人均收入或财产超过规定标准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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