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发布时间:2022-06-09 14:26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2022-06-09 14:26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答:符合下列规定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二)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