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系列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以及采纳情况表
发布时间:2017-06-2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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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 | 建议该《指南》中增加厘清派驻学校的社工与所在学校的法律责任条文,如社工发生因身体不适导致的意外,该如何明晰责任等等。 | 深圳市教育局 | 不采纳 | 建议内容非指南规定内容的范畴,故不采纳。 |
2 | 3.1 | 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为正规或非正规教育体系中的全体学生,特别是处境困难的学生…… 建议改为: 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为我市公、民办学校的学生,特别是需要提供帮助的学生……。 更加符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 | 深圳市教育局 |
部分 采纳 | 根据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以及公办、民办教育的定义范畴,深圳学校社工服务的主要对象用公办民办学校描述和包含更准确。处境困难强调了学校社工的工作及资源集中重点,建议保留。 |
3 | 3.1 | 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 添加主语:学校社会工作者 清晰服务提供者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在章节1范围里已经明确该指南适用的对象,故不采纳。 |
4 | 3.2 | 从事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且具有资质的社会工作人员 需要补充:学校社会工作者不等于心理辅导老师、不等于团委老师、不等于教导主任;学校社会工作者不是工勤人员可打杂跑腿,不是专职教师可安排上课。学校社工的职能更类同于教辅人员:辅助教育所需、筹设教育所备、延伸教育所短、补阙教育所遗。 如今学校社工在服务开展中学校对社工存在定位不清的状态,而导致学校哪里有需要、哪里有空缺,社工就需要去补上,从而剥夺了社工是独立、客观第三方的身份。 |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 不采纳 | 标准指导文件中关于定义的陈述表述清楚准确内容完整即可,故不采纳。 |
5 | 3.2 | 学校社会工作 增加介绍深圳学校社工的背景、学校社工的目的、工作范围、道德操守介绍。 更全面介绍深圳本土化学校社工的背景与内容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建议内容非指南规定内容的范畴,故不采纳。 |
6 | 4 | 人员及配备、设施设备要求 建议参照《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在第4部分加入“机构要求”及相关的资质条件等内容表述 学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中最重要的是学生心理健康服务,需要具备专业心理知识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来提供,建议在规范中为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留出制度空间。 | 南山区委政法委(社工委) | 部分 采纳 | 在文本中已增加“服务机构要求”,专业第三方机构要求已不属于社会工作服务标准的范畴,故不采纳。 |
7 | 4 | 基本要求 建议增加对“机构要求”,要求提供学校社工服务的机构“在深圳市、区民政局登记,登记范围覆盖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具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对提供服务的社工机构资质进行规定,有利于保证服务的质量,此外《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和《信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中对社工机构资质进行了界定,为保证本套指南的系列性,建议添加此项内容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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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1.1 | 学校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建议改为“学校社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资质”,另外建议增加一项规定:“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其他指南中对社工资质的要求均为必须同时满足:专科及以上学历和获得国家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两项规定。此外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条件,一方面有利于对社工进行统筹管理;另一方面保证社工每年至少接受80个学时的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这项条款具有排他性,故不采纳。 |
9 | 4.1.1 | 社工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建议改为: 社工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校社工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从事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不但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而且需要复合型人才(学校老师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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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2 | 每2000人配备一个社工 最好是每1000人配备一名社工 根据工作经验 | 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参照香港运作经验,普通学校社会工作者配比为1:2000,深圳现有岗位配备情况也是1:2000,故不采纳。 |
11 | 4.3 | 设施设备要求 再加上:打印机、投影仪 活动室本身就有投影仪更佳,更有助于开展服务;打印机是开展活动的必需品 |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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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5.2 | 个性化原则 “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后可添加“打破以学习为评价的单一局限,更重视学生在关系、情绪、动机和人格等方面的发展问题。从而运用不同的原则和手法回应学生的独特需要,使学生获得可持续的发展潜能,达至全人发展。” 个性化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全人发展方面,尤其是针对学生时期,应当是在学习、人格、人际、情绪等各方面协调发展 |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 不采纳 | 此处个性化原则强调的是不同的服务对象不能照搬同样的服务方法,要尊重学生在个性、兴趣、爱好、能力、特长。信仰等方面的差异。而建议强调的是学生全面发展,偏离了本条目的主要目的,故不采纳。 |
13 | 5.4 | 应采取预防措施……并尽量避免披露足以识别学生身份的资料。 建议改为: 应采取预防措施……并确保不泄露学生信息等相关资料。 更加符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 | 深圳市教育局 | 不采纳 | 尽量,是指力求在一定范围内达到某人最大限度;确保,指切实保持或保证。因在社工服务中保密不是绝对的,是以遵守法律规前提,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向有关机构或有关部门汇报时,服务对象的身份信息可能难以做到确保不泄露。因此使用尽量避免更贴合实际,故不采纳。 |
14 | 6.4 | 危机干预 增加危机干预的原则与分类 使定义能进一步确定边界,增强指导性。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6,4危机干预里已有相关指南,故不采纳。 |
15 | 8 | 服务流程 建议细化为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三大服务方法的不同服务流程。 原条款的服务流程为“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此项流程属于个案工作的服务流程,并不适用于小组和社区工作方法。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部分采纳 | 原通用流程适用于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方法,但可根据学校社工常开展的服务形式细化为个案、小组、活动服务流程。 |
16 | 8 | 服务流程 将个案、活动、小组的表格分类 附录A未指明个案使用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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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9.3.3 | 应急处置 增加危机个案工作流程 危机处理直接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因此建议增加统一的危机个案工作流程,指导行业社工规范性处理。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可结合6.4危机干预内容了解危机干预内容,单项具体流程不属于该指南规定范围,故不采纳。 |
18 | 9.4 | 服务档案管理 改为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 服务管理除了服务档案还包括服务政策及程序、服务检讨、收集服务意见、财务管理、服务对象享受的权利与社工义务等多方资料。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本指南中第9章 服务管理 旨在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9.1 质量管理和9.5 投诉与争议处置中有包含意见中提到的服务检讨、收集服务意见等内容,另财务管理等不在本指南范围内,故不采纳。 |
19 | 表A.1接案登记表 | 1、建议分为“接案登记表-家长(监护人)”和“接案登记表-在校学生”; 2、如此建档表均是对学生建档,则服务对象资料中“教育程度”可删除,“婚姻状况”可修改为“父母婚姻状况” | 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学校社工的主体服务对象为学生,针对其他服务对象的支援服务都是为了针对学生的问题和需求进行的介入,因此建档对象应以学生为主体对象,故不采纳。 |
20 | 附件B、C | 缺乏督导意见栏 增加督导意见栏 及时指引社工关注服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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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表B.1预估记录表 | “4. 服务性质”中“4.□行为问题” 1、建议删除 2、建议改为“4.□其他行为问题: ”行为问题是比较笼统的说法,如“3.□酗酒、吸毒、赌博”也是“行为问题”。 | 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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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表B.1预估记录表 | 13.□学习问题 建议改为: 13.□学习问题(□学习压力 □学习兴趣 □学习方法 □厌学问题 □其他) | 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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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附录A-附录F | 6个表格似乎针对的都是个案服务,其他服务形式不需要设计规范化表格还是怎样? 鉴于实务工作需要,可考虑增加小组、活动通用表格 | 深圳市龙华区仁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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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附录表格 | 个案的工作开展 表格仅是体现出了个案服务,但对于活动、小组却没有体现 是否需要补充活动、小组服务开展的表格 |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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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附录表格 | 个案的工作开展 表格有些繁琐复杂,乱、不整洁(附件AB表格中存在太多的选择题,好像问卷一样) 一些条目列的太细记录起来不便于记录,比如在接案登记表中“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投保情况、来深时间、家庭平均月收入”后面不需要一一例出各种情况,合并单元格,直接按照实际填写就好了。再例如“家庭结构图”不需要将图例在表格中体现 |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 不采纳 | 服务对象对有些信息并不愿意填写太具体的信息,例如收入,因此给出范围勾选更合适。而婚姻状况自己填写可能只有未婚和已婚,包含不到更多种情况,故不采纳。 |
文件名称 |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3.2 | 建议根据医务社会工作者服务场所的差别,对“医务社会工作者”进行分类。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考虑到医务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场所较多,无法穷尽,故不采纳此意见。 |
2 | 4 | 建议增加“机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在深圳市、区民政局登记,登记范围覆盖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具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 |
3 | 4.1.1 | 建议增加一条医务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资质:“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考虑到这一条款具有排他性,属于管理办法中的内容,不适合放在本标准中,故不采纳。 |
4 | 4.2 | 建议增加针对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医务社会工作者的量化人员配备指标。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设“健康盐田”的意见的通知》,将本条内容修改为“每个社区配备1-2名医务社会工作者,促进居民心理健康,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
5 | 4.4 | 建议将设施设备要求进行量化。 | 深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根据医务社工的实操经验,开展医务社工服务的各服务场所的用地、办公设备等资源的紧张程度不同,所以设施设备要求无法给出统一的量化指标,故仍保留原有表述。 |
6 | 5.2 | 建议将“自决原则”修改为“案主自决原则”。 | 深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务中心 | 采纳 | / |
7 | 6 | 建议增加“服药管理”这一服务内容。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 |
8 | 6 | 建议增加“改善医患关系”这一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如下: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协助病人及其家属解决与疾病相关的社会、经济、家庭、职业、心理等问题。”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中心 | 不采纳 | 考虑到“改善医患关系”是服务内容一章最终所达到的服务效果,与本章中的服务分类不属于同一个维度,故不采纳本条意见。 |
9 | 6 | 建议增加“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介入精神健康服务领域” 这一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帮助精神病患者消除孤独感和隔离感、帮助精神病患者融入家庭和社会,维护社区安定。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中心 | 部分采纳 | 第6章的各项服务内容运用于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情况下,将达到本意见提出的服务效果。 |
10 | 6.4 | 建议将“为有需要的家属提供哀伤辅导服务”修改为“为有需要的临终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提供哀伤辅导服务”。 | 深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务中心 | 采纳 | / |
11 | 6.8 |
建议将“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修改为“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中心 | 部分采纳 | 考虑到“健康知识”包括了“疾病预防知识”,故仍保留原有表述。 |
12 | 8 | 建议增加小组和社区的服务流程。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 |
13 | 8.3 | 建议将“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可评估、有时限的SMART原则”修改为“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有关联、有时限的SMART原则”。 | 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部分采纳 | 根据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修改为“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可评估、有时限的原则”。 |
14 | 附录A | 建议资料性附录中的表格作为参考表格,而不做硬性要求。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已修改为“资料性附录”。 |
15 | 附录 | 建议增加小组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业务套标。 | 深圳市龙华区仁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 |
文件名称 | 《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 | 服务对象还应包括员工家属。 | 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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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基本要求 建议增加对“机构要求”,要求提供企业社工服务的机构“在深圳市、区民政局登记,登记范围覆盖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具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对提供服务的社工机构资质进行规定,有利于保证服务的质量,此外《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和《信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中对社工机构资质进行了界定,为保证本套指南的系列性,建议添加此项内容。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党建和信访具服务具有维稳功能,需要对社工机构资质有更高要求; 企业社工服务如果限制评估等级3A级以上,新成立机构将不能参与服务提供。 |
3 | 4.1.1 | 企业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资质 建议将“具有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改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另外增加一项资质要求“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与其他领域服务指南资质要求统一,此外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条件,一方面有利于对社工进行统筹管理;另一方面保证社工每年至少接受80个学时的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部分采纳 | 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需要社工入职满足注册条件后才能成为注册社工,应届毕业生在应聘时无法满足注册社工条件 |
4 | 4.1.2 | 应遵循以下要求 建议增加“接纳并认同服务企业文化”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愿景和企业文化,并以此构建员工价值。企业社工进驻企业若不认同或者并不接纳企业文化,容易导致专业服务孤立,激化企业对专业服务的排斥。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部分采纳 | 由于社会工作价值论理要求社工保持中立,可尊重企业文化,但不一定认同 |
5 | 6 | 服务内容 建议增加:6.7 企业方需要的其他服务——企业文化构建、宣传服务;企业职工竞赛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企业工作生活环境改善服务等等 6.1-6.6列明的都是员工视角的需求,作为企业社工,是由企业方购买,应增加企业方的服务需求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1、指南中已有建议增加的内容 2、指南中的服务视角倾向,无论是打造企业文化还是开展员工服务,企业和员工都将是服务受益者 |
6 | 6.3 | 跟进未成年工就业状况 建议修改为“预防企业违法用工、及时跟进违法用工中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如使用童工、违规留用未经批准的外籍员工、未签订劳务合同职工等非法用工情况” “未成年工”提法不恰当,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商业或工业中禁止雇用未成年人。所以不存在“未成年工”,只会存在非法用工!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都有关于“未成年工”的提法 |
7 | 7 | 服务流程 建议细化为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三大服务方法的不同服务流程。 原条款的服务流程为“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此项流程属于个案工作的服务流程,并不适用于小组和社区工作方法。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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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 | 服务流程 建议修改为:个案服务流程 7.1-7.6的内容为社工个案服务流程,非所有服务流程,建议精确表述。同时也容易误导,其他所有服务都是这6个步骤。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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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附录A-附录F | 6个表格似乎针对的都是个案服务,其他服务形式不需要设计规范化表格还是怎样?
鉴于实务工作需要,可考虑增加小组、活动通用表格 | 深圳市龙华区仁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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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3 | 建议增加“两学一做”的定义。 |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根据GB 1.1的规定,标准中“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只能包括本标准正文中,即本文中第4章至第8章中,使用到的术语进行定义,本定义并未在正文中出现。 |
2 | 3.1 | 建议将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定义修改为“在党的领导下,运用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与党的群众工作手段相结合,为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及其家庭提供发挥正向引导和社会功能为目的的专业服务”。 | 南山区委组织部 | 部分采纳 | 考虑到党建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主要是基层党组织、党员及其家庭,而群众为间接服务对象,故修改为“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基层党组织、党员及其家庭,以发挥正向引导和社会功能为目的,将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工作手法和技巧引入党建工作的专业服务。”。 |
3 | 3.5 | 建议将“三会一课”的定义修改为“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及其他党组织生活” | 南山区委组织部 | 部分采纳 | “党小组会”包括“其他党组织生活会” |
4 | 4.2.1 | 建议增加一条党建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资质:“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考虑到这一条款具有排他性,属于管理办法中的内容,不适合放在本标准中,故不采纳。 |
5 | 4.2.2 | 建议将“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修改为 “遵守党的相关规章和《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 | 南山区委组织部 | 采纳 | / |
6 | 4.2.3 | 建议将党员志愿者应具备条件中的“具备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修改为“具备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考虑入党积极分子仅能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不属于党员志愿者范畴,故不增加入党积极分子。 |
7 | 6.1 | 建议将“通过宣传、外展等形式,引导党员加入党组织网络群组,关注党组织动态”修改为“通过宣传、外展等形式,提升群众对党的认识和支持,吸引优秀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引导党员加入党组织网络群组,关注党组织动态” | 南山区委组织部 | 采纳 | / |
8 | 6.3 | 建议删除。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考虑到“关系调试服务”目前仍是党建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之一,故仍保留此服务项目。 |
9 | 6.4 | 建议将“协助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的评估活动”修改为“协助开展党员志愿服务项目及优秀党员志愿者评选等激励活动”。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采纳 | / |
10 | 6.5 | 建议增加“1.开展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2.开展三会一课主题策划、党费收缴、党员培训等服务;3.通过“智慧党建”等信息化管理,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管理” 。 | 南山区教育局 | 不采纳 | 考虑到“1.开展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3.通过‘智慧党建’等信息化管理,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是社工力所能及的服务内容,而“2.开展三会一课主题策划、党费收缴、党员培训等服务”党费收缴属于党务工作,社工仅仅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助,这部分内容已包括在6.6中。 |
11 | 6.6 | 建议删除“协助开展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不采纳 | 此处仅为根据岗位需要协助开展,并非社工主导。 |
12 | 8 | 建议增加小组和社区的服务流程。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部分采纳 | 考虑到党建社工领域没有社区工作方法,故仅增加小组的服务流程 |
13 | 8.1.3 | 建议将“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可评估、有时限的SMART原则”修改为“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有关联、有时限的SMART原则”。 | 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部分采纳 | 修改为“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有关联、有时限的原则” |
14 | 表A.1 | 建议将“来深时间:1年内,1-3年,3-5年,5-10年”修改为“来深时间:1年内,1-3年(含3年),3-5(含5年)年,5-10年”。 | 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部分采纳 | 修改为“在深时间:≤1年,>1年或≤3年,>3年或≤5年,>5年或≤10年,>10年” |
15 | 附录 | 建议增加小组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业务套表。 | 深圳市龙华区仁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部分采纳 | 考虑到党建社工领域没有社区工作方法,故仅增加小组的业务套表 |
文件名称 | 《信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3.4 | 3.4对信访社会工作的定义和6服务内容不太一致。 信访社会工作定义中包含的服务对象只有“信访人”,而6.服务内容中还包括一般信访接待者及一般公众。或可单独增加服务对象条目。 服务对象界定和服务内容不一致 | 深圳市龙华区仁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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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2.1 | 信访社会工作者应满足的资质要求 建议增加一项规定:是“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条件,一方面有利于对社工进行统筹管理;另一方面保证社工每年至少接受80个学时的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这项条款具有排他性,故不采纳。 |
3 | 4.3 | 1:65-70的比例 改为: 1:65至1:70的比例 原文表述不准确 | 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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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3 | 文中提及“统筹制定危机干预计划” 信访社工的角色定位为协助信访部门及信访人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为信访人提供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协助协助其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主动权应该在信访部门或信访人身上,社工的角色应该是承担让其重新获得主动的权利,所以建议“统筹”一词换成“协助”或“引导”。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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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3 | 文中提及“及时处理最迫切的问题”,建议删除 文中的“及时处理最迫切的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暴力事件、自残时间等可能危及生命及公共安全的行为问题。”此处对于社工的功能有点膨胀,根据日常工作中面对以上现象时,一般都是由维稳办或公安先将信访人进行维稳和控制,社工在确保信访人不会再重复出现以上现象时再进行介入。所以这一点建议删除 | 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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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6 | 在信访社工服务过程中, 修改成在信访社会工作者服务过程中,统一称呼 | 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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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 | 行为治疗的说明 删去 1.对行为治疗的理解和说明有偏误;2.行为治疗一般不属于信访工作的服务范畴。 |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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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 | 服务流程 建议细化为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三大服务方法的不同服务流程。 原条款的服务流程为“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此项流程属于个案工作的服务流程,并不适用于小组和社区工作方法。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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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3.3 | 服务机构应为信访社会工作者提供风险识别和处置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知识、应对流程和操作技能。 9.3.3.2 信访社会工作者应在服务策划时按风险预案,对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 设施设备、物资、处置方法及其指挥与协调等做出具体安排。 增加序号9.3.3.1或删除序号9.3.3.2,正文段落首行格式应统一 序号不正确,正文段落首行排版格式不规范 | 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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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表A.1 | 家庭结构图 删去 信访案件与调节案件不同,家庭关系不是必须要了解的信息 |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 部分 采纳 | 文本中图例已删除,但家庭结构图在实际工作中个案服务需要,故不采纳。 |
文件名称 |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3.1 | 术语与定义 增加老年人的定义,中国的标准及国际的标准 |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一般社会认知,无需特别提出 |
2 | 4 | 基本条件 增加4.5卫生要求,有关老年人的卫生要求 |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服务场所指办公活动场所,有关卫生要求已在4.4.1提出。 |
3 | 4 | 基本要求 建议增加对“机构要求”,要求提供老年社工服务的机构“在深圳市、区民政局登记,登记范围覆盖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具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对提供服务的社工机构资质进行规定,有利于保证服务的质量,此外《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和《信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中对社工机构资质进行了界定,为保证本套指南的系列性,建议添加此项内容。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党群服务中心目前有承接资质的只有社工机构,所以针对社工机构可以统一资质的要求。而提供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目前不仅有社会工作机构、还有各种院舍、医疗卫生系统,如福利院、军休中心、公立/私立医院、商业机构等,如进行此项限定,无法在全市执行。 |
4 | 4 | 人员配备、场所设施、安全要求等 建议参照《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在第4部分加入“机构要求”及相关的资质条件等内容表述 深圳老龄化速度加快,仅靠政府的力量无法完全覆盖老年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且养老服务内容中包含较为专业的技术能力如康复治疗、危机干预、临终关怀等,需要有更专业、更职业的专业人员来提供,建议在规范中为专业的第三方养老机构留出制度空间,以承接政府转移的养老职能。 | 南山区委政法委(社工委) | 部分采纳 | 标准中已有对人员配备、场所设施及安全方面的指引要求。 |
5 | 4.1.1 | 老年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资质 建议增加一项规定:“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条件,一方面有利于对社工进行统筹管理;另一方面保证社工每年至少接受80个学时的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此部分具有排他性,建议在管理办法中体现。 |
6 | 4.3.5 | 服务场所的洗手间应安装有扶手 增加紧急呼叫器 长者在厕所摔倒,或者有其他需求需要协助,可以使用紧急呼叫器。 |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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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3.6 | 服务场所的设置应尽可能便于老人到达,无电梯设备的,应设置在一楼。 设置无障碍通道
与台阶等高低不平的地方,应该设置无障碍通道,或者前往卫生间的地面平缓无障碍。 |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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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1 | 资源链接服务 增加政策性资源的链接 |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 部分采纳 | 政策性资源的链接列表会在后期修订后的服务流程中增加。 |
9 | 6.2 | 协调开展老年人居住环境安全评估 协调开展老年人居住环境安全评估,为居家安全综合服务提供数据信息。
说明评估目的。 |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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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 | 服务流程 建议细化为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三大服务方法的不同服务流程。 原条款的服务流程为“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此项流程属于个案工作的服务流程,并不适用于小组和社区工作方法。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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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8.3 | 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可评估、有时限的SMART原则; 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具体、可衡量、可达成、有关联、有时限的SMART原则; SMART原则中的“R”是指“Relevant”,即目标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 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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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9.5.2 | 转移风险:把部分风险分散出去 转移风险:分散部分风险 “把部分风险分散出去”表达口语化 | 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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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附表A | 教育程度 选项建议设置为:1.未受教育,2.小学,3.初中,4.高中或中专,5.大学及以上
建议查找较为权威的问卷选项进行参考,如人口普查相关指标选项。 |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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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附表A | 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选项建议设置为:未婚、已婚、离婚、丧偶
我国公民的婚姻状况可以分为四类,即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中已婚又可以分为初婚、再婚和复婚三类)。如不是特殊需求,建议不必要强调是否再婚。 |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 不采纳 | 再婚属于老年人中较特殊的情况,所以有此特意突出的选项。 |
15 | 附表A | 来深时间 增加在深圳出生或者时间更长的选项。 宝安区有些户籍长者就是在深圳出生的。希望选项可以达到穷尽性,10年以上的范围比较 宽广,不足以代表在深出生长者的特征。 |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 部分采纳 | 改为“在深时间”,使用“□≤1年、□>1年且≤3年、□>3年且≤5年、□>5年且≤10年、□>10年”来表示。 |
16 | 附录A-附录F | 6个表格似乎针对的都是个案服务,其他服务形式不需要设计规范化表格还是怎样? 鉴于实务工作需要,可考虑增加小组、活动通用表格 | 深圳市龙华区仁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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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4 | 基本要求 建议增加对“机构要求”,要求提供灾害社工服务的机构“在深圳市、区民政局登记,登记范围覆盖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具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对提供服务的社工机构资质进行规定,有利于保证服务的质量,此外《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和《信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中对社工机构资质进行了界定,为保证本套指南的系列性,建议添加此项内容。 | 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1.不能否认,机构的要求对于社工服务的保证有一定的影响,但服务指南是引导一个相关领域的服务者去开展服务,立足的是服务者以及提供服务的人员本身,机构的资质和条件应该是服务的保障,而不是条件。 2.要求提供灾害社工服务的机构“在深圳市、区民政局登记,登记范围覆盖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具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前大部分提供社工服务的都是社会组织,主管单位是民政局,但是不能排除有些企业会自主筹资开展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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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1.1 | 灾害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资质 建议增加一项规定:“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条件,一方面有利于对社工进行统筹管理;另一方面保证社工每年至少接受80个学时的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 | 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是指按照《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登记和注册管理办法》,成为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的社工,具有一定的地方性行业管理特色,标准服务指南面对所有开展服务的社工,故不适宜将“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加入标准化建设文件中 |
文件名称 | 《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 ||||
立项日期 | 2016年4月 |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5 | 基本要求 建议增加对“社工机构要求”,要求提供禁毒服务的机构“在深圳市、区民政局登记,登记范围覆盖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具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 对提供服务的社工机构资质进行规定,有利于保证服务的质量,此外《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和《信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中对社工机构资质进行了界定,为保证本套指南的系列性,建议添加此项内容。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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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人员条件和配备要求 建议参照《党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在第5部分加入“机构要求”及相关的资质条件等内容表述 禁毒社会工作者需要有专业的禁毒相关知识和心理干预技能,且政府职能转移的方向是将社会能处理的事务交给社会处理,而禁毒工作应由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建议在禁毒社会工作中给第三方机构承接政府职能留下制度的空间。 | 南山区委政法委(社工委) | 部分采纳 | “关于禁毒社工需要具备专业的禁毒知识和心理干预技能”在5.2.2中有相关规定 |
3 | 5.1.1 | 禁毒社会工作者应具备的资质 建议增加一项规定:“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 增加“深圳市社协注册社工”条件,一方面有利于对社工进行统筹管理,另一方面保证社工每年至少接受80个学时的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不采纳 | 1、作为标准不宜出现“深圳社协注册”之类的描述,否则会有垄断性 2、作为一名深圳社工,专业晋升都需要在协会注册,因此,社工都会在社协注册,无需在标准中规定 |
4 | 7.1.2 | 以防其进一步滥用毒品,发展为成瘾者 以防其进一步滥用毒品
“发展为成瘾者”一句易与前文产生歧义,建议删去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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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1.4 | 社会支持网络构建 删去“个人增能与自助”,删去“增强社区权能” 本段强调“强化服务对象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个人增能与自助”明显不属于社会支持网络的内容。 “增强社区权能”表述错误,按照增强权能理论,增强权能是增强人的权利和能力,主体只能是人,个人或者群体。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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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1.9 | 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 将“向服务对象提供就业信息咨询、培养职业技能,促进就业”修改为“向服务对象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服务对象就业”。 “培养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只能培训,不能培养,用词不当。从语法角度,原句表述存在语法问题。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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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2 | 在所服务 1、最后一句“协助即将处所的戒毒者”,应修改为“协助即将出所的戒毒者”; 2、建议按照7.1的逻辑思路及框架撰写 1、原句为错别字; 2、7.1写的比较细致,将服务有分类,7.2则过于笼统,整体服务内容部分撰写逻辑缺乏整体性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部分采纳 | 7.2的服务内容撰写是有时间顺序的(入所——出所),是存在一定的逻辑性的。 |
8 | 8 | 服务方法 园艺治疗:最后一句“主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戒毒者身体和精神的压力”,应删去:“身体和”三字 可以预防和缓解精神压力,无“预防和缓解身体压力”一说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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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8 | 服务方法 叙事治疗,该部分全错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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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9 | 服务流程 建议细化为个案、小组、社区工作三大服务方法的不同服务流程。 原条款的服务流程为“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此项流程属于个案工作的服务流程,并不适用于小组和社区工作方法。 |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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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0.1.2 | 按照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和质量手册开展服务 按照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和质量要求开展服务
原文中“质量手册”一词使用不当 | 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 | 部分采纳 | 改为“质量要求” |
12 | 10.5.2 | 应对风险 “制定策略应遵循以下原则”应修改为:“消极风险有以下应对策略” 风险应对规划策略,其中,消极风险或威胁的应对策略,包括回避、转移、减轻和接受;积极风险或机会的应对策略,包括提高、分享、开拓和接受。 该项内容属于策略,不属于原则,原则彼此间应该不冲突,可以同时应用,但策略只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其一。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部分采纳 | 风险通常指消极影响 |
13 | 表A.1 | 接案登记表 教育程度 第五选项“大学及以上”修改为“本科及以上” 原文第四和第五选项分别为“大专”、“大学及以上”。选项不互斥,因为大学包括了大专和本科。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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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表A.1 | 接案登记表 来深时间 选项“1年以下”“1-3年”“ 3-5年” “5-10年”“10年以上”修改为:1年及以下,1年以上至3年,3年以上至5年,5年以上至10年,10年以上 问卷的选择设计,应该遵从互斥原则和穷尽原则,本题选择违背了互斥原则。 | 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 | 部分采纳 | 改为“在深时间”,使用“□≤1年、□>1年且≤3年、□>3年且≤5年、□>5年且≤10年、□>10年”来表示。 |
15 | 附录A-附录F | 6个表格似乎针对的都是个案服务,其他服务形式不需要设计规范化表格还是怎样? 鉴于实务工作需要,可考虑增加小组、活动表格 | 深圳市龙华区仁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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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附录D | 服务过程记录表 建议增加一个过程记录时间列表 该表格设计仅适用于个案服务过程阶段性总结,不能很好的体现整体服务过程及进展,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形式的多样性,可以电话、面谈、短信、微信,不是每一次的服务都能有非常充实的内容可以按原设计表来填写。 | 深圳市罗湖区禁毒办 | 不采纳 | 建议没有很充实的内容填写的服务,可以简单填写,不用严格按照表格中的内容来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删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