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海葬

发布时间:2024-10-17 13:58

信息来源:事务区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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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户籍居民死亡且实施遗体火化的;非我市户籍居民在我市死亡且在我市实施遗体火化的。已参加我市节地生态安葬的,经办人可申请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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