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1-2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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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下午,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召开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以及中央、部、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回顾了2019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了2020年工作任务。会议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文海主持,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处,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以及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文海同志首先组织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2020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2020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交流与推进会、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认真梳理了中央、部、省、市有关社会组织工作的部署要求。随后,各参会单位结合2019年亮点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分别进行了发言。会议重点围绕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在社会组织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业务交流。
郭建同志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2019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主要工作情况,重点总结了市区社会组织管理中的一些创新亮点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社会组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结合中央、省、市关于社会组织的要求,提出了2020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思路和要求。郭建同志强调指出,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大事多,喜事多。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使命艰巨,意义重大。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处室、各区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部、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政治站位,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的高度,上升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上级工作部署,继续当好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二是要聚焦痛点难点,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正确把握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市区两级要形成合力,深入研究当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从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入手,提出管根本、管长远、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要着力构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探索党领导社会组织的方式方法途径,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党的制度建设和理论实践创新;着力构建与先行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体系,适时推动社会组织特区立法工作;着力构建培育与监管并重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把好入口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着力构建以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为目标的动员支持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脱贫攻坚、社会治理、“双区”驱动、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战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要准确理解当前社会组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战略的重要历史机遇,在推进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机制等重点工作方面,深入思考、精心谋划,理清思路、改革创新,为推进2020年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实现新探索,不断创造新经验,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会场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文海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
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郭建同志讲话
(图/文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