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16:47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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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社会组织:

  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社会组织为公众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涉及大量的人员参与,安全工作尤为重要。各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麻痹思想,严守安全生产关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理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优于一切的突出位置”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领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社会组织要以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场所的安全。要对所属人员、所属设备、所属区域等方面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着重对水、电、气等设施经行检查,对消防设施、物品摆放、逃生通道等事项必须走到、看到、检查到,做到“零死角”、“零空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社会组织特别是各行业协会、社工服务机构要对各会员单位提出要求,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从业者的安全技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助残机构、儿童福利院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印发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明确的范围和重点,深入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深入的排查,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制定安全措施,有效落实服务对象的安全保障,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服务机构 “十个没有”,即没有使用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的建筑;没有采用夹心材料燃烧性能低A级的彩钢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没有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的情况;没有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卧床吸烟、使用明火的情况;没有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情况;没有闭锁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情况;没有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的情况;没有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没有埋压、圈占消防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的情况;没有无证经营的情况。对安全隐患及问题应第一时间进行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应暂停服务,直到安全隐患彻底解决。

  三、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社会组织管理的重点工作,实施一票否决

  市区两级登记管理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年审、年检、抽查的重点项目,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评优、评先、评级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于那些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社会组织,将一律取消其评优、评先、评级资格,并将其从《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中移除。

  以上通知,请各社会组织遵照执行。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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