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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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各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及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任务来抓。各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关键时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体现,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初心担使命的试金石。要全面履行基层党组织职责和党员义务,团结带领本组织本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衡量党员政治品格、斗争精神、担当作为、作风能力的重要考场,激励党员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组织中起带领作用,在家庭和社区中起表率作用。带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引导群众坚定信心、科学防控。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要采取一切应急措施,切实强化本组织本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在防控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暂缓、暂停举办年会、研讨会、论坛、培训、换届等聚集性活动,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要结合本组织实际,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参与群防群治。各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带头宣传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行业治理和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引导广大会员和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倡导会员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增强行业自律,不得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鼓励有条件的会员企业支持加急生产紧急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各学术类、科技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和专业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引导本组织发挥自身凝聚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各公益慈善类、社会工作类和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督促本组织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和《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动员慈善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异地商会尤其是湖北籍异地商会党组织,要按照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督促引导返深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积极配合社区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健康筛查、检测、诊断工作。各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响应所在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类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主动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正确认识疫情态势,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各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专长,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积极作用。

  请各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合实际,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每一个从业人员,及时总结宣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党员并报送我委。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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