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廉洁从业委员会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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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十部委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要求以及市委领导批示,为切实掌握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廉洁从业委员会,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市两新组织纪工委牵头,与市社会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组成调研组,从2月份开始,拟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面向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建立廉洁从业委员会专项调研。现将有关调研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组成员
由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组长赵同民同志任调研组组长,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副组长陈鹏同志、市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肖卫国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派驻第六组纪检监察员张智新同志、市社会组织纪委副书记谢清顺同志、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专职组织员李浩同志等人组成。
二、调研内容
(一)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诚信自律建设情况;
(二)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廉洁从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及主要做法和好的经验;
(三)廉洁从业委员会在行业协会(商会)中的定位作用,特别是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的关系;廉洁从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能、保障机制、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渠道;
(四)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廉洁从业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根据调研提纲,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并于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sshzzdw@opic.sz.gov.cn;
2.请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安排秘书长(或熟悉商协会工作的负责人)于2月28日前登陆问卷星(https://sojump.com/jq/12046736.aspx)在线填写问卷;或直接下载附件填写完毕后发邮件至sshzzdw@opic.sz.gov.cn。区级行业协会(商会),由各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组织填写;
3.调研组将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请各行业协会(商会)提前梳理本行业开展诚信自律建设经验做法以及对建立廉洁从业委员会的意见建议,为调研组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联系人:李浩,联系电话:0755-88125785,15019224188
附件:《关于征求在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廉洁从业委员会意见的调查问卷》
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六纪检组
中共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