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2 17:11
打印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民政局拟就推动出台《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本次行政决策听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二、听证目的
科学、合理设计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并推动出台,进一步规范我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异地商会积极作用。
三、听证内容
对《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欢迎年满18周岁、有意愿参加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推选代表一名)报名参加。参加听证会的人数确定为8人,我局将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听证参加人的申请方式和条件,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我局确认后为有效申请,听证人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
五、报名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18:00
六、听证会时间
2019年10月16日(预计)
七、听证会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7楼会议室
八、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9房
联系人:叶慧敏;联系电话:82490826。
邮箱:sgjglc@mzj.s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草案)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