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工作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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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括

  根据7月26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为保证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及时准确,提高登记部门工作效率及服务能力,同时定期进行统计及分析登记数据,掌握全市社会组织基本状况、发展趋势,为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和规划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起到基础性的作用,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工作。

  二、项目内容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承接。

  (一)驻社管局社会组织信息服务人员1人;

  (二)登记资料整理归档;

  (三)提供对外信息档案查询;

  (四)登记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每月、每季度一次及年终分析)

  三、项目依据

  《社管局开展“社会组织信息服务”工作方案》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7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体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8月5日(星期五)17: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1A室。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755-25833622。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

评审材料清单

  1.投标人的应标确认书,需盖章签字;

  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会议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的项目竞标方案(即投标文件);

  4.投标人的项目报价单;

  5.投标人法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请加盖骑缝章,按规定装订、密封、标记和密封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五份于评审当天送交。

  联系人:陈曦,25833622、1581370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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