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课题”工作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1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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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括
根据7月26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借鉴商事主体登记体制改革经验,进一步整合、精简申请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我局拟开展“深化深圳市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课题”工作。
现特对“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课题”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中标人应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参考深圳市商事主体登记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历年来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的经验,开展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课题调研,对社会组织登记和审批流程等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材料,形成调研报告,并推动出台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措施。
三、项目依据
《社管局开展“深化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课题”工作方案》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2016年8月至12月;
2.本项目服务费用为9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体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8月5日(星期五)17: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1A室。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755-25833622。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
评审材料清单
1.投标人的应标确认书,需盖章签字;
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会议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的项目竞标方案(即投标文件);
4.投标人的项目报价单;
5.投标人法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请加盖骑缝章,按规定装订、密封、标记和密封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五份于评审当天送交。
联系人:陈曦,25833622、1581370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