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4 17:50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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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为指导市级社会组织顺利申报2020年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积极回应和解答社会组织在申报推荐目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更好完成推荐目录编制和动态管理工作,向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的专业机构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项目。

  现特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中标人应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一)安排服务人员2人,在目录申报期间负责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申报咨询接待、政策解答、申报材料填报指引工作;

  (二)负责对目录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及时告知申报人;

  (三)对目录申报数据跟踪处理,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负责根据年检年报、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复核已列入推荐目录的社会组织,形成移出推荐目录的社会组织名单;

  (五)协助优化社会组织目录编制流程、办事指南及相关表单;

  (六)负责目录编制等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8.37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投标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正反面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正反面分别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3月11日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座1509室。联系人:郑培伟,联系电话:82485944。

  六、投标文件要求及递交时间、地址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1.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投标报价单

  4.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1、3、4、5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召开当天(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投标人按时参加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应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评标信息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及综合实力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投标报价分20分,技术分40分,综合实力分40分。

  (二)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得分(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2.技术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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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综合实力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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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