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4 09:15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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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财政预算限额:93.33万元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经常性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确定第一年服务期限结束后是否续期合同期限,但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续期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不变。

  四、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本服务项目须配备6名人员,其中辅助类人员5人,高级专业技术类人员1人。

  五、服务岗位工作内容

  (一)辅助类服务岗位职责

  1.综合服务岗位

  (1)协助做好日常文件的接收、登记、扫描、传递、录入、整理工作,做好公文的上传下达,对重点待办事项及时进行跟踪和提醒;

  (2)协助做好支部日常党务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协助完成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做好社管局信访,政务公开,舆情收集整理与分析等有关工作。

  2.登记管理服务岗位

  (1)协助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行业自律等相关制度;

  (2)协助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推进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落实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差额选举制度;

  (3)协助推进社会组织人才认定工作,探索开展社会组织人才评价工作;

  (4)协助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能力建设。

  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法律、社会工作或财务相关专业优先;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中共党员优先;工作责任心强,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强,能吃苦耐劳。

  (二)信息系统建设高级技术服务岗位职责

  1.协助统筹推进全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具体负责推进社会组织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的有关要求,协助做好系统开发、功能拓展和实际应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的对接共享;

  2.运用.net、Jave开发技术,大数据云平台智能化信息获取分析管理理念和技术;

  3.运用oracle、MySQL和Microsoft SQL,建立与深圳市相关管理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异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

  4.实现GIS平台图形化方式等展现更直观的管理结果和辅助信息;

  5.运用专业严谨的计算机软件工程化管理技术实现对陈旧信息系统向先进信息系统的数据继承和迁移。

  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获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系统、数据库、网络、服务器相关硬件等多方面技术;具备丰富的信息化建设实战经验,又具有丰富的政府相关工作经验并熟悉政府信息化工作建设。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须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安排,由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2.中标单位须负责派驻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派驻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派驻的工作人员服从我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按照我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我单位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3.中标单位须为全体派驻的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及补充工伤保险的购买,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补助金。

  4.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我单位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我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种类。

  5.工作时间: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轮休时间由我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6.服务责任:因派驻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派驻的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中标单位挪用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社会保险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我单位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7.在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所派驻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我单位的指挥和管理。我单位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8.中标单位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我单位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驻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我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我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2.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派驻的工作人员须得到我单位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负责承担与派驻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所涉及的经济补偿金。

  4.中标单位须配合我单位妥善处置因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导致的原派驻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5.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我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八、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

  2.属于深圳市2018-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预算供应商范围。

  3.投标人住所地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营业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深圳市2018-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预算供应商中标通知书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截屏复印件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1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3室。联系人:蔡绮琪。联系电话:25832745、传真:25832182。

  十、投标文件要求及递交时间、地址

  (一)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劳务派遣服务预选供应商”资格,须提供深圳市2018-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预算供应商资格招标中标通知书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项目方案;

  7.项目报价(单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 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整套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下午 14:30-15:00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9会议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2020年3月13日下午15:00。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9会议室。

  3.请投标人按时参加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应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十一、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