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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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根据省“两建”办《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粤两建办字〔2017〕2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全省“两建”工作考核将于2017年3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对于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的指标考评,将随机抽查2个社会组织。
我局作为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的指标考评相关组织工作。
现要求各社会组织仔细对照评分标准,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各项指标考评得满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地考核指标评分表(2016年度)》(涉及行业自律体系建设部分)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2月24日
(联系人:李祥杰 电话:82485147)
| 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地考核指标评分表(2016年度) | ||||
| 指标名称 | 分值 | 具体考核指标内容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操作办法 |
| 行业自律体系建设 | 3 | 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资产财务、职能、机构、党建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1.1分)。 | 1.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机制(0.1分)。 | 1-2.查阅脱钩工作方案、名单、总结材料、档案材料等,材料齐全得满分,材料不齐全得酌情扣分。 |
| 2.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确定试点名单(0.1分)。 | 3-7.查阅2个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材料: | |||
| 3. 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设立独立的帐号,独立核算,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0.1分);行业协会商会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的(0.1分)。 | 3.设立独立账号、独立核算、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得满分,反之不得分;由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的,得满分,反之不得分。 | |||
| 4. 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0.1分)。 | 4.建立资产管理制度的,得满分,反之不得分。 | |||
| 5. 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有独立办公场所(0.1分)。 | 5.由独立办公场所的得满分,无独立办公场所或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不得分。 | |||
| 6..行业协会商会无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人员兼职(0.2分)。行业协会商会无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的(0.2分),如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 6. 没有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人员兼职的得满分,反之不得分。行业协会商会无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的得0.2分,如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且审批手续齐全的得满分,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该项不得分。 | |||
| 7.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0.1分)。 | 7. 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的得满分,反之不得分。 | |||
| 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0.9分)。 | 1.社会组织建立民主选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监事)、财务管理、印章文件管理、重大活动备案报告、信息披露、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法定代表人述职等十项内部制度(0.4分)。 | 查阅2个社会组织资料:1.社会组织建立十项内部制度齐全的得满分,每缺一项扣0.1分,缺四项以上不得分。 | ||
| 2.社会组织依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独立管理会务事务(0.2分)。 | 2.查阅社会组织的章程及开展业务活动的材料。 | |||
| 3.社会组织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0.2分)。 | 3.社会组织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能提供给劳动合同的得满分,反之不得分。 | |||
| 4.社会组织建立监事监督、会员监督、社会监督机制(0.1分)。 | 4.查阅建立监事监督、会员监督、社会监督机制材料,材料齐全的得满分,缺少一项机制的不得分。 | |||
| 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规范作用(0.6分)。 | 1.制定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诚信自律行为准则(0.3分)。 | 查阅2个社会组织资料:1.每制定一项0.1分,满0.3分为止;没有制定的,不得分。 | ||
| 2.建立社会组织会员档案(0.1分)。 | 2.有建立社会组织会员档案的得满分,反之不得分。 | |||
| 3.社会组织对会员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查处会员的商业贿赂、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0.2分)。 | 3.提供协助政府相关部门查处会员商业贿赂、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材料。 | |||
| 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0.4分)。 | 1. 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系统(0.1分); | 1. 查阅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系统材料。 | ||
| 2.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管理信息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开(0.1分); | 2.查阅社会组织管理信息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开的情况,需提供网页截图资料。 | |||
| 3. 社会组织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0.1分); | 3.查阅2个社会组织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的材料,有制定的蛮丰富,反之不得分。 | |||
| 4. 社团章程、服务承诺书、重大活动等信息向社会披露(0.1分)。 | 4.查阅2个社会组织章程、服务承诺书、重大活动等信息披露材料,有披露得满分,反之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