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送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0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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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民函〔2023〕25号)要求,我局2023年3月17日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按要求开展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期报送相关情况。据统计,截至2023年4月30日,共有156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未按期报送相关自查自纠情况(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对上述社会组织予以通报。
附件:未按期提交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的市级社会组织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