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对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5-10-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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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8日,深圳市民政局对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登记号:00515)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深民罚字【2015】第037号)。

  经查,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存在以下问题:1、2014年四届二次理事会出席人数未达到2/3以上,未按照《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展活动;2、超出《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章程》的规定设立执行理事;3、财务管理不健全,财务支出不规范,项目费用支出未经理事会决议及签订合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深圳市民政局给予深圳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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