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2021〕114号
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有关内容。我局组织对现行《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社会救助)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2021-0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2021-02版)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2195T/2021-0133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 名称: |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2021-02版)的通知 | ||
| 文号: | 深民〔2021〕1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 主题词: | |||
深民〔2021〕114号
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有关内容。我局组织对现行《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社会救助)涉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2021-0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2021-02版)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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