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履行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职责,保障受助儿童生命健康,我中心现计划采购一家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为受助儿童提供入住体检、巡诊、诊治、陪护和公共卫生等医疗服务。
(一)采购人: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项目名称: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金额:204,8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履约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后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六)支付方式:医疗服务费用按进度支付,医疗实报实销项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数量月结。
二、服务内容
(一)入住体检
1、为入住未保中心的流浪儿童提供入院体检A项目,并出具报告(含是否存在精神异常的初步诊断)。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皮肤科、精神状况排除等项目,项目费用150元/人次,费用按实际人数月结;
2、为中心临时监护儿童提供体检B项目,并出具报告(含是否存在精神异常的初步诊断),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肝胆胰脾彩超、双肾输尿管膀胱彩超、血常规(五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两对半、DR胸部正位片、心电图检查、精神状况排除,以及根据儿童实际身体状况开展的其他检查项目,费用450元/人次,费用按实际人数月结。
(二)常态化医护巡诊
医疗机构派1-2名医护人员到中心,每日巡诊一次,逐一问诊受助儿童,了解儿童基本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病情并协助送诊,同时,做好巡诊台账。
(三)门诊治疗
1、社康门诊治疗,实行挂账月结。
2、依据病情需要协助转至上级医院开展治疗,与医院合作,开辟绿色通道,并协调上级医院对受助人员门诊费用实行挂账月结,实报实销。如病情严重、紧急,通过120救护车产生的费用,按照物价政策规定另计。
(四)住院陪护治疗
为医院接受治疗的受助儿童提供陪护服务(第三方住院护工,一对一陪护),协助受助儿童挂号、缴费、检查、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办理等,全流程陪伴儿童就医,并提供住院照料、康复护理服务,保障儿童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包括住院期间的餐饮及基本生活物资,如毛巾、牙刷等)和健康需求。按照400元/人/天次的标准月结。
(五)医疗保障
承担中心大型活动(如开放日、宣传活动等)医疗保障,派专门到指定地点提供相关医疗服务。按照800元/人/天次的标准月结。
(六)公共卫生
为未保中心提供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为未保中心提供公共卫生综合服务:1、制定相适应的公共卫生管理方案,指导中心做好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公共卫生处置机制,指导未保中心规范应对公共卫生事件;3、对消杀服务(未保中心物业联系)进行指导监督;4、按有关规定负责中心医疗废物垃圾处理;5、协助做好疫情防控,组织进行核酸采样(如涉及核酸检测费用另计),预计每周三次。
(七)专人管理
安排专人对接中心医疗事务,提供解决方案;协助建立健全中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建立受助人员医疗保健档案;配合中心完成相关部门的医疗服务检查。
三、投标要求
1、具备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能协调上级医院开通绿色转诊通道并提供挂账结算服务。
四、投标时间
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人签字,原件加盖公章)。
(六)提供具体服务人员资质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且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并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楼201室。联系人:施工,联系电话:82438958-8201,13510151461。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评分细则
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1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