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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1-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1-26
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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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现公布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邮编518029,电话:0755—2583214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民政局(以下称:市民政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主动发布,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举办4场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74条,官方微博推送信息271条,媒体刊发稿件不完全统计约4213篇(不含同日内容相近的文章数量),纸媒刊发专版25个。特别是年初大力宣传展现了全市民政系统战“疫”的感人事迹,在学习强国、新华社、中国民政等主流媒体刊发信息300余篇,通过官网、官博、官微等途径推送信息340多条。在市民政局官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366条。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9条。

  二是重点领域,专题公开。健全完善“民政信息公开”专题,主动公开民众关注度较高的养老、救助、婚姻、殡葬、社会组织领域的信息。建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专题,将全市低保对象信息全部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公开和长期公示,确保低保对象及救助标准的公开透明。更将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孤儿相关福利政策、申请补贴资金申请流程、审批流程、补贴资金总体情况及时发布。建设“抗击新冠肺炎 深圳民政在行动”专题,及时发布防控指引、防控捐赠、防控公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传真等申请渠道。申请人(法人)可通过书面或网络等方式向市民政局提出公开申请。已在深圳政府在线、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渠道,其中网络渠道入口为:http://ysq.sz.sz.gov.cn/index2.jsp?depid=237。2020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6宗(自然人申请32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4宗),及时回复率达100%。对于不属于市民政局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

  (三)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方面

  根据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局不断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秒批、一件事一次办、电子证照应用等改革工作。一是不断压减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政务服务事项97个,其中即来即办事项73个,占比75%以上。同时不断压缩各类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比例已提高至88%。二是积极推进“秒报秒批一体化”,“一件事一次办”,“四免”优化,“不见面审批事项”等改革事项。2020年上线“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换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基金会登记证书换发”等3个“秒批”事项;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工作要求,推动“基金会设立登记”等18个事项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网办;完成“我要补、换发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我要补、换发基金会证书”、“我要补、换发市级社会团体证书”等3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改革;实现“基金会慈善组织的认定”、“社会服务机构慈善组织的认定”、“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等86个事项“不见面审批”。

  (四)政策发布方面

  一是协调发展改革等多个部门出台51条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编制《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政策指引》等3项政策文件。出台《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实现高龄老人津贴无感申办。

  二是推动出台《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标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任务部署,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实现“应救尽救”;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水平,落实“应养尽养”;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救助规范及时。

  三是出台《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在明确社工职业定位、健全社工职级体系和薪酬保障、改革现有社工服务供给方式、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评审机制、健全社工服务综合监管等多个方面推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为我市社会工作健康发展形成更为完善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四是规范异地商会管理。为加强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异地商会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经司法局审查同意,《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于2020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进一步有效发挥了异地商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合作交流中的积极作用。

  (五)解读回应方面

  2020年,市民政局发布政策解读稿14篇,对发布的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在制定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过程中,通过听证会、专家论证会、民意征集等形式回应关切。2020年通过市民政局官网公开征集社会民意4次,征集意见建议39条;开展5期在线访谈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由局领导牵头,网上直播,为市民、社会组织解答问题,现场对政策进行解读,有效保障了公众权益。

  (六)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2020年,市民政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等。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24件,且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

  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2020年,市民政局共接待来访群众86批13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21件:其中12345公开电话系统1828件次、政府在线1961件次、网上信访信息系统62件次、省民政厅交办4件次、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交办1件次、其他途径来信50件次。所有来信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

  (八)行政复议、诉讼方面

  2020年,市民政局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件(为上年度结转案件),已审结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未发生作为被申请人的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作为复议机关的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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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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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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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参与度,争取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