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0-0081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1-18
名称: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专题”在线访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服务专题”在线访谈

发布日期:2020-11-19  浏览次数:-

  主持人 2020-11-18 17:00:00 各位市民朋友们,网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深圳市民政局“在线访谈”节目。本期在线访谈主要是围绕社会救助这一专题和朋友们进行交流互动。今天来到直播间的嘉宾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清,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张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一级主任科员,以及社会人士游女士和林女士,我是主持人曾映红。

       首先,让我们有请陈文清副局长跟大家打个招呼,作个互动。

       陈文清 2020-11-18 17:12:58 主持人好,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朋友参加今天的现场交流互动,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很高兴能通过民政在线这个平台,围绕“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这个专题和市民朋友和网友们有一个很好的交流互动。请大家围绕主题进行交流探讨,有什么问题,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欢迎各位市民朋友、各位网友特别是参加访谈的代表能提出来。谢谢大家!

  主持人 2020-11-18 17:14:32 好的,谢谢陈局。下面我们正式进入访谈交流环节,首先请张斌处长来介绍一下目前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民群众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申请方式有哪些?

  张斌 2020-11-18 17:18:09 经市政府同意,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50元。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即1250元),可以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向户籍地所在的街道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救助申请,也可以通过“粤省事”手机小程序登录民政服务专区-社会救助服务-在线办理,按操作指南在线上直接申请。

       主持人 2020-11-18 17:19:01 谢谢张处长。下面,进入到嘉宾提问环节,请问在座的两位嘉宾有什么关于社会救助的问题?

  林女士 2020-11-18 17:20:46 谢谢主持人,请问张处长,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临时救助内容有哪些?

  张斌 2020-11-18 17:25:25 我市疫情期间的临时救助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二是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三是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四是临时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  

       其中,发放一次性救助金是临时救助的主要方式,根据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困难程度及持续状况等因素,给予不低于本市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额的一次性救助金。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有条件的区(新区)可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上限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家庭救助额度累计不能超过24个月低保标准。

       林女士 2020-11-18 17:28:09 我想请问一下张处长,疫情期间,如何通过临时救助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张斌 2020-11-18 17:35:57 为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临时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做到了五个方面突破:  

       一是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将因疫情影响的新冠肺炎患者、被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以及因延迟复工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人员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二是降低了申请门槛:从户籍居民及有居住证居民放宽到所有在深务工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

       三是提高了救助标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从最高12月(1.5万元)调整到18月低保标准(2.25万元),家庭救助额度可达24个月低保标准(3万元)

       四是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通过申请人诚信申报、不见面审批、简化申请资料等措施进行容缺审批。

       五是加大了救助力度:拓宽临时种类救助,除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外可申请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临时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等救助服务。

游女士 2020-11-18 17:36:38 我有个问题也想问问张处长,困难群众疫情期间不能出门,还可以申请救助吗?

  张斌 2020-11-18 17:40:05 疫情期间的临时救助倡导不见面审批。可以通过图片、视频、录音、证照快递等非接触方式提供相关证明,确需签名的文书可后续补充完善。  

       但需提醒的是,申请人必须诚信申报,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不得隐瞒和虚报,并签订诚信申报书。获得先行救助的人员信息,公示期延长至一年,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力度。如申请人因弄虚作假或隐瞒收入、财产状况,骗取临时救助的,经查实后,将依法追回救助金和物资,同时将失信信息报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游女士 2020-11-18 17:41:02 我有个问题想请问曾晓婷科长,因疫情不能返乡、务工不着、投亲不遇等原因而生活无着、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形怎么办?可以去哪里求助?

  曾晓婷 2020-11-18 17:42:02 可前往各救助站及所居住的各区(新区)、各街道提供的临时庇护点求助,具体联系方式可进入深圳市民政局官网疫情期间求助/服务指引查询。  

       也可直接前往我市各救助管理站求助

主持人 2020-11-18 17:43:01 谢谢张处、曾科,另外,本期节目还有许多热心的网友围绕本次访谈主题进行留言提问,请张处对网友的提问进行解答。网友“工一人”提问:困难群众疫情期间怎么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张斌 2020-11-18 17:45:18 户籍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非户籍居民可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以请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为能尽快实施救助,申请人需准备好以下几种资料:

       一是身份证;

       二是有效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替代。比如:①深圳企事业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②近三个月内在深缴交社保证明;③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提供在深居住证明。

       三是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支出费用单据、要求隔离的通知或社区出具的隔离证明;

       四是单位延迟复工的通知。

       以上申请材料及收入证明文件如在疫情期间提供有困难的,可在后期补充提交,并补办申请审批手续。

主持人 2020-11-18 17:46:02 谢谢张处。网友“小路”提问:原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经过努力,找到了工作,会立即被停保吗?

  张斌 2020-11-18 17:49:50 就业后家庭经济、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和低保边缘保障条件的,由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员主动申报,经区民政部门确认,保障期限延长六个月。同时,民政部门会加强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人员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家庭生活状况评估。保障到期对象,会进行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重新确定保障待遇。

  主持人 2020-11-18 17:51:43 谢谢张处。网友“一起拥抱成长”提问:低保边缘家庭中哪些人员经申请可以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张斌 2020-11-18 17:52:35 深圳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范围,以上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后,可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广东省关于发布当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文件的要求不低于一类城镇低保补差水平,同时可申请领取养育扶助金。

  主持人 2020-11-18 17:53:07 谢谢张处分享。网友“热心市民”提问:救助对象在救助站内可以得到几天的救助服务?请曾科回答网友的提问。

  曾晓婷 2020-11-18 17:53:42 各救助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救助期限,常规一般不超过10天,疫情期间最大期限为14天。救助期间,受助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主持人 2020-11-18 17:54:36 再次谢谢张处。网友“热心市民”提问:疫情期间,在救助站外,救助对象能得到救助吗?请曾科回答网友的提问。

  曾晓婷 2020-11-18 17:57:03 深圳市救助站通过“情暖鹏城”街面应急救助项目和外展社工等方式建立了覆盖全市的街面应急救助机制。  

       流动流浪救助热线:12319

       外展社工救助热线:82423815

       情暖鹏城救助热线:82419094

       主持人 2020-11-18 17:59:07 各位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就进行到这里。感谢陈局长、张斌处长,曾晓婷科长参加本次的在线访谈,也感谢市民朋友的支持和关注。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谢谢


附件:

1.嘉宾: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文清

2.嘉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张斌

3.嘉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一级主任科员曾晓婷

4.嘉宾:参加活动的社会人士

5.主持人

6.在线访谈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