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安排方案》内容,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评估审计工作。
二、项目内容
1.协助本局相关业务处室走访各区,调研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完成情况;
2.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经验;
3.对各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4. 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应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被检查对象的财务运作情况;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项目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起1年;
2.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1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项目验收结算时,将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审计的总家数得出的总金额据实结算;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流程,有承接评估审计项目的经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附报价单明细清单;
4.相关经验材料;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整份文件加盖骑缝章,整套材料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9月7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5832171。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