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依法管理,健全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更好为社会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推进,社会组织在我市公共服务与社会生活中的主体性越来越凸显,构建制度化的社会组织协商机制有利于拓宽协商渠道,有助于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协商机制课题研究项目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签订《课题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课题研究工作,形成课题成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一)重点研究内容
1.社会组织协商的概念、内涵;
2.当前社会组织协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3.社会组织协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4.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在推动社会组织协商中的职责定位;
5.深圳社会组织协商机制的构建及发挥作用;
6.相关政策建议。
(二)研究成果清单
1.《深圳市社会组织协商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暂定)
以上所提交成果均须经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通过。
三、总体要求
1.项目总预算为9.9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费用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即约90个自然日,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4.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20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25832101。
六、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投标报价单含经费预算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7.项目方案:具体实施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团队成员情况、相关项目经验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8.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整套材料需加盖有骑缝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下午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9会议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9会议室。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
附件:1.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