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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2195T/2020-0091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2-24
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开展“扬帆计划”培训班2020年度培训工作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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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开展“扬帆计划”培训班2020年度培训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

  为助力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优化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打造一支党性强、业务精、结构优、敢担当的战略后备人才队伍,深圳市民政局现选择专业机构承接年轻干部“扬帆计划”第二期培训班项目,对局系统扬帆计划培训班23名青年干部开展2020年度培训工作。

  二、项目内容

  在深圳市内组织十二次集体培训和赴深圳市外高校组织一周集中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深圳市内组织十二次集体培训。集体培训形式包括课堂讲授、案例教学、课题研究、交流座谈、现场观摩、拓展训练等形式,课堂讲授地点为深圳市民政局或中标机构推荐的其他教学点,培训地点、课程安排和授课老师由中标机构推荐,市民政局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课程安排主要围绕党政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宏观政策解读、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社会治理创新等主题,由中标单位负责邀请讲师、准备必要的培训资料、现场教学地点交通保障等具体事宜。

  (二)赴外地高校一周集中培训。具体授课高校由双方协商确定。培训地点、课程安排和授课老师由中标单位推荐,市民政局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三、中标人职责

  (一)组织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团队对项目进行有序高效的管理;

  (二)组织专职的经验丰富的课程开发团队,根据项目需求,设计培训课程;

  (三)负责培训场地、交通保障工作;

  (四)组织培训的实施,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教学场所准备,教学设备准备,必要文具购置,班级横幅班旗制作、现场管理等);

  (五)建立有效、畅通的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交流及总结会议;

  (六)对培训效果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

  (七)负责培训项目结业仪式的影像资料、证书制作、材料汇编、照相等工作。

  四、项目要求

  1.项目服务费用总预算为20.94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4.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五、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开展本项目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三)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费用包括培训班的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教室租赁、师资聘请、讲义印制、证书制作、照相、结业仪式影像资料制作等费用),不含参训人员外地培训期间的住宿及深圳往返高校的交通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七、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3月2日(星期一)17:00前邮寄送达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5室。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没有按照要求送达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25881744。

  八、评标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票决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