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民公告[2013]1号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下列社会组织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与本机关联系,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是否要求听证,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拟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
00423
深圳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业协会
2
00331
深圳市美容化妆品业商会
3
00098
深圳市投资学会
4
00653
深圳市科学生活研究会
5
00456
深圳市生产力学会
6
030026
深圳市水岩奇石博物馆
7
050014
深圳市中箭射箭俱乐部
8
010091
深圳市知本源培训中心
9
010104
深圳市建设科技交流培训中心
10
010162
深圳火舞舞蹈艺术培训学校
11
010170
深圳华强职业培训中心
12
040071
深圳市研创建筑科技研发中心
13
040105
深圳邦达物料损耗科学研究院
14
040107
深圳市三五人体自身调节系统及规律研发中心
15
040111
深圳市东方半导体能源技术研究所
16
040058
深圳市王室生命保养研究院
17
070014
深圳市华丽居家养老服务社
18
070029
深圳市半边天居家养老服务社
19
070034
深圳市盈丰居家养老服务社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1503 联系电话:82485147 举报电话:25832412
深圳市民政局
2013年7月4日
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0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