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信息化协会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深圳市民政局决定对深圳市企业信息化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2014年2月27日
深圳市民政局对深圳市企业信息化协会予以撤销登记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