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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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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4-09-09
名称: 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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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4-09-09  浏览次数:-

  深民公告[2014]3号

  经查,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存在违规收取会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年检材料弄虚作假、不按照章程进行活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现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的规定,本机关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登记证书、印章交至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处,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作废。

  因无法与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1502联系电话:82485147 举报电话:25832412

  深圳市民政局

  2014年9月5日